离婚男求分割前妻 4房产及2百万资金 称迫签婚前协议 法官不买账



(新加坡1日讯)签署婚前协议却反悔,男子称当初是被迫签下,要求作废协议,想把前妻4套房产和近200万元(新币,下同;约660万令吉)纳入婚姻资产分一杯羹,但法官裁定婚前协议有效。
《新明日报》报道,根据新加坡家事庭判词,来自中国的女子和新加坡男子在2018年结婚,但两人的感情在2022年触礁,男方同年申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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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男方要求法官作废双方在2018年2月签署的婚前协议。这份协议注明了女方的婚前资产不会被纳入婚姻资产,其中包括女方在上海的4套房产以及3个银行户头内共196万6613元的资金。
此外,女方在结婚两年前曾开设一家公司,该公司的资产和资金也一律排除于婚姻资产外。
男方称协议是在他受到胁迫之下签署的,并解释自己是在婚礼两天前收到协议,当下婚礼筹备已完成,他别无选择只能签字。
女方反驳,称婚前她曾要求男方寻求独立的法律意见,若男方需要时间考虑也可以延迟婚礼。她在婚后也邀请对方附加条件,但遭拒绝,因此这份协议是通过正当方式获取,理应执行。
由于该协议注明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女方向中国律师取得法律意见,指中国法院一般在分配资产会把婚前协议纳入考量。
法官同意女方的说辞,指男方有两天时间考虑是否签署协议,如今却坚称是女方无理取闹。签署协议时,男方也没有付诸努力寻求法律建议。
法官也指出,女方开设公司时,男方持有公司股份,但在11个月后把股份的法定产权转给女方。此外,男方虽担任代理董事,但没有任何法律或实际权益,如此一来,公司所有权和收入都归女方。
法官认为,虽然要男方在两天内审核协议,时间看起来没那么宽裕,但考虑到女方早前针对公司采取的分隔手法,法官认为协议公平公正,不应该作废。
法官下令保留各自资产
男方经营冰淇淋生意,前妻曾投资至少1万元(约3万3000令吉),法官令他们各自保留名下的资产。
婚前男方经营着冰淇淋生意,女方在婚姻期间投资了1万元,虽然男方称这些是“捐款”,但这些款项投入进公司的推销和营运消费,该生意也属于婚姻资产。男方也表明生意盈利可观,每个月可赚取4000元到5000元。
考虑到女方所拥有的奢侈品以及男方的冰淇淋生意,加上两人在婚姻里各自打理自己的财务,法官认为可让双方保留他们名下的公积金,女方也能保留她的奢侈品,男方则保留他的两副画作和冰淇淋店的生意。
此外,两人的共同婚姻资产包括婚房、一辆保时捷和一辆马赛地轿车,法官裁定男方可获得55%的资产,双方都无需支付赡养费。
被指拥67万新元奢侈品 前妻:仅5个是正品
前妻称收集的奢侈品,只有5个名牌包和一个首饰是正品,其余都是冒牌货。
男方指女方收集了不少奢侈品,包括包包、首饰和一个咖啡桌,他估算共价值66万9500元。他也出示照片和其中4个名牌包的收据。
不过,女方称这些物品的实际价值远少于男方提出的数额,并表示只有对方指出的4个包、价值1500元的戒指以及另一个1万元的名牌包是正品,其余都是不值钱的冒牌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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