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讯)夫妻经营卖淫组织,6年获利超过26万元(新币,下同;约85万3476令吉)。一名女大学生为赚学费“下海”,4年接客900次。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43岁的潘宣颖和她45岁的丈夫林德利,两人分别面对16项与6项抵触妇女宪章等的控状。潘宣颖昨天承认其中4项,林德利则承认其中两项,余项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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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情,潘宣颖因财务困境,在2017年创立名为“girlsgeneration”的线上卖淫组织。她28岁时曾做过一个月的女陪游,了解这一行的运作方式。
潘宣颖起初独自经营,主要招募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女性,索取她们的照片并在网上发布性服务广告。
2019年,潘宣颖通过丈夫朋友的介绍,开始与一名马来西亚代理人辛迪亚(Cynthia)合作,由辛迪亚推介有意卖淫的大马女子。她们约定盈利对半分,辛迪亚还为她提供了一个新加坡银行账户,用于接收卖淫所得。
潘宣颖将新加坡女性的性服务定价在每小时550元(约1805令吉)至750元(约2461令吉),而大马女子的服务定价则为550至600元(约1969令吉)。接到顾客预约后,她就安排陪游女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服务。
其中一名女郎“T”为赚大学学费,2016年开始当陪游女。她2018年到澳洲当交换生时暂停工作,回国后辗转与潘宣颖取得联系并开始为她工作。
“T”在22至27岁期间为潘宣颖工作,4年多的时间内接客约900次,共将性交易所得中的20万元(约65万6520令吉)转交给潘宣颖。
2023年1月5日,警方根据情报分别在两家酒店逮捕了为潘宣颖工作的两名女子,夫妻俩同日被捕,这个运作了6年的线上卖淫组织进而被捣毁。
在这6年期间,潘宣颖共从他人卖淫所得中获利26万4325元。
根据法庭文件,夫妻两人从2021年2月开始也经营殡葬生意。但据当地媒体了解,他们在业界并不活跃,公司的注册地址是一个组屋单位,也没有网站或社媒账号。
夫帮妻“租”银行户头收钱
夫帮妻租用他人银行户头接收卖淫所得,还雇人协助提现。
林德利从一开始便知道妻子经营卖淫组织。2020至2021年间,潘宣颖向他抱怨使用辛迪亚提供的银行户头时遇到困难,但又不愿使用个人账户以免曝光。
林德利提出为她租用合适的银行户头,并在2022年以每月2000元(约6565令吉)的价格向一名自称“哈娜”的人租用了三四个户头,用于接收卖淫所得。
林德利每周还会额外付500元(约1641令吉)给哈娜,委托她协助提款。
他将提取的现金存放在家中卧室的保险箱内,用以支付夫妻两人的家庭开销。
控方求监女主谋19至25月
控方要求判主谋19至25个月监禁。
控方指出,潘宣颖是卖淫组织的主谋,除了亲自指导为她工作的妓女,也通过网络为性服务打广告,制定收费标准,利用网站和社交软件与顾客协调预约,最后指示妓女按照约定比例上缴收入。
在该卖淫组织中,6名妓女共提供了约1005次性服务。控方请求法官判潘宣颖19至25个月的监禁,以及17万元(约55万8042令吉)罚款;要求判林德利9至10个月的监禁及3万元(约9万8478令吉)罚款。
夫妻俩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说,两人患自闭症的儿子有分离焦虑症,希望能让夫妻展期服刑。
案展明天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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