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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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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坡26日讯)35岁罗里司机涉嫌自2年前数次强奸及肢体性侵当时年仅13岁的小妻姨,导致后者怀孕,他于今日被控上麻坡地庭时否认有罪,请求法庭开庭审讯。 这名已婚且育有3名孩子的被告,是趁着妻子熟睡或送孩子上学时侵犯小妻姨,最后一次发生在今年7月27日至28日的午夜。 受害人因感到害怕,一直没有把遭遇告诉家人,直到最近因肚疼呕吐及月事迟迟未到,在母亲陪同下到医院检验,并被证实已怀孕2个月后,才向母亲揭发其遭遇。 受害人过后在医生劝告下,到峇株巴辖警局报案,被告于9月22日被拘捕归案。 被告共面对5项控状,包括2项强奸及3项肢体性侵罪,即触摸及用手指插入受害人私处。 第一项及第二项控状是指被告分别于2022年5月的某一天及2024年7月27日至28日凌晨12时零5分,在峇株巴辖巴力拉惹住家强奸年仅13岁的受害者,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 (d)项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少10年及最高30年监禁及鞭笞。 第三至第五控状是指他于2022年5月6日及8日在同一地点触摸同一受害人的胸部,并于2022年5月的某一天用手指插入受害人的私处。 被告的行为分别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项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4项条文下受罚。若罪名成立,每项控状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在被告否认有罪后,主控官丹尼尔副检察司以被告的罪行严重、受害人是一名儿童,被告是受害人的姐夫,以及被告与受害人同住一屋为由,请求法庭勿让被告保外。 麻坡地庭法官莎雅妮聆听了控方陈词后,拒绝让被告保外,并把案件展期至11月19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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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坡29日讯)被控连续2次强奸未成年小女生的28岁惯犯,今日在控状重读时改口否认有罪,并请求法庭开庭审讯。 麻坡第一地庭法官阿布峇加在批准案件展期过堂时,劝告被告在表态是否认罪时,一定要经过仔细考量,不可随随便便作出选择。 来自昔加末的被告莫哈末法依查(28岁)于本月23日被控2项强奸罪,当时被告表示认罪,岂料却在今日过堂时改口不认罪。 被告有9项犯罪前科,曾于2017年因另一起强奸案被判坐牢7年,出狱后又多次涉及偷窃及嗑毒等罪行。 依据案情,被告透过社交媒体及朋友介绍,认识年仅16岁的女中学生,9个小时后就带著受害人从马六甲到昔加末游玩及吃东西。 心怀不轨的被告把受害人哄骗到案发地点,并在房间里前后2次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 根据警方初步调查,被告在造案时,把房门上锁,以防受害人逃跑。 受害人回家后,把遭遇告诉母亲,并在母亲陪同下向警方报案,被告于本月16日在吉隆坡巴士车站被警方拘捕。 目前失业的被告共面对2项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强奸)条文的指控。 依据控状,被告被指控于2024年7月10日下午12时30分及同日下2时30分,在昔加末一组屋单位强奸年仅16岁的女生。若罪名成立,每项罪名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此案由副检察司丹尼尔主控,法官批准案件于9月3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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