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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律师

6月前
7月前
(新加坡26日讯)在执业期间失信客户近48万新元(约169万令吉),甚至在被除名后违例为他人准备宣誓书,前律师昨天被判坐牢47个月。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古尔代布星(70岁)面对3项严重失信和一项抵触律师专业法令的控状。他早前承认其中3项控状,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被告案发前在Gurdaib Cheong & Partners律师事务所(简称GCP)执业。2010年12月,客户祖基弗委托GCP处理已故父亲的房子出售事务。 房子在2011年7月售出,GCP代祖基弗向买家收取约35万6000新元(约125万5898令吉)的款项。祖基弗告诉被告,他将把其中13万8876新元(约48万9927令吉)分给自己的兄弟,并委托GCP保管这笔款项。 不过,被告未经祖基弗同意,在2011年12月至2012年5月间,擅自挪用这笔款项,用于支付其他费用,如GCP的办公费用。 2015年6月,祖基弗向被告要回款项,但被告无法归还。  除了失信祖基弗的款项,被告也挪用一家公司存放在GCP托管户头的32万新元(约112万8897令吉)和一名顾客的2万1000新元(约7万4084令吉)。 由于被告事后无法归还款项,客户公司在2015年9月向律师公会投诉。被告在2018年2月被除名。 法庭文件显示,虽然被告已被除名,却在2019年为一名男子准备宣誓书。被告未向对方透露自己已被除名,并向对方收取1750新元(约6174令吉)的手续费,因此也面对违反律师专业的罪名。 法官昨天下判时指出,律师的专业行为失当,须给予阻吓性的刑罚。考虑到被告失信的款项庞大等因素,法官最终判他坐牢47个月。
10月前
(新加坡18日讯)以“工作压力太大”为理由,新加坡一名前律师爬进邻居阳台偷拍少妇洗澡,被当地法庭判罚坐牢12个星期。 《8视界新闻网》报导,32岁的男被告今日对两次偷窥的控状认罪,被判坐牢12个星期。被告已离开律师行业,目前在私人领域工作。 庭上揭露,受害者住在被告隔壁的洋房,卧室的厕所有一扇面向阳台的窗口。 2020年11月23日,被告发现受害者正在洗澡,便越过栏杆爬进邻居家的阳台,在厕所窗口举起手机拍摄厕所里的画面。不过,在他还没来得及拍摄,就被受害者发现,连忙逃离现场。 受害者之后将此事告诉丈夫,随后找上被告的家。 被告多次向受害者道歉,要求他们到别处商量,他也将手机交给受害者确认是否有拍到洗澡画面。虽然没有在手机里查到任何涉罪画面,但受害者仍决定报警。 承认数个月前也拍过 调查过程中,被告承认事发数个月前,曾成功拍到受害者洗澡的视频。当时,他同样听到受害者进入厕所,便爬进对方的阳台拍视频,之后把视频删除。 被告称,会犯罪是因为阻断措施期间工作压力大。 法官下判时表示,受害者在自己家里洗澡被偷拍,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很大。 法官也说,被告通过偷拍解压的说法太牵强,但他在调查过程中承认之前的罪名,表示了忏悔。 在新加坡,偷窥罪一旦罪成可面对长达两年监禁、罚款、鞭刑,或以上任何组合的刑法。
2年前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