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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饰

(新加坡2日讯)印尼女佣在清扫单位时发现雇主存放财物的抽屉钥匙,在7个月内偷走雇主价值逾2万新元(约7万令吉)的首饰和现金,每次得逞后把首饰拿到当铺兑现,还把赃款汇回印尼,被判入狱30周。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尤尼斯(50岁)共面对4项包括偷窃和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她昨日承认其中两项,另两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从2015年起被受害人聘请为女佣,案发时已为这名女雇主工作10年。当时,她与雇主和两名孩子住在兀兰弯的组屋单位。 今年3月8日,雇主发现存放在橱柜内的现金不翼而飞,于是询问被告是否有看见。被告随后坦承,她偷取了雇主的首饰和现金。 调查揭露,虽然雇主将财物存放在上锁的抽屉内,但被告在打扫单位时发现了钥匙,悄悄使用钥匙打开抽屉行窃。每当被告得手后,都会拿着首饰到当铺兑现。 被告在向雇主坦白罪行后,也将这些当票交给雇主。 去年8月18日至今年2月11日期间,被告17次行窃,共偷走雇主价值约1万4925新元的首饰。其中包括1582新元的金项链、1452新元的金手镯,以及1360新元的金吊坠和金链等。 被纳入考量的控状显示,除了首饰,被告也偷走了雇主6900新元现金。 另外,被告也在去年7月23日至今年2月26日期间,9次把共3376新元的赃款汇给在印尼的姐妹和女儿。 雇主在3月8日向警方报案,被告随后被捕,警方之后顺利从当铺找回失窃的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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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2日讯)33岁印尼女佣向雇主表明不干后,趁雇主到大马度假,偷走行李箱内总值超过5万6000元(新币,下同)的首饰和现金,以在回国前“致富”,之后转交给另一名女佣典当,并把部分款项汇给男友,被判监禁8个月。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优弥(译音,印尼籍)案发时是名女佣,她昨日承认一项偷窃控状。 案情显示,64岁的雇主与妻子在2020年年底搬到女儿位于盛港安谷路(Anchorvale Road)一带的住家同住,妻子当时中风行动不便,雇主因此在同年2月聘被告照顾妻子。 去年6月,被告告诉雇主自己不想继续工作,她同时也得知雇主行李箱里存放了现金和首饰。 雇主在去年10月,发现行李箱里的首饰和现金不翼而飞,立即告知女儿。 雇主的女儿和女婿在隔月3日检查被告行李后,找到部分失窃的首饰和3800万印尼盾(约3442新元)的现金。 被告在遭质问后坦承自己是小偷。 调查揭露,雇主在去年9月24日至10月1日到马来西亚度假,留下被告在家照顾妻子。 被告为了在离开新加坡前“致富”,在雇主启程当天中午打开行李箱,将里头总值5万6793元的现金和首饰偷走。 被告在去年10月15日,传简讯给邻居女佣,约后者到垃圾槽见面。她称要回国,托对方帮忙将部分首饰典当。 被告之后将所得的其中1万1000元汇款给男友,也将部分钱财拿去买衣服、包包和食物。 她在罪行被揭发后,将未典当的首饰、现金和用犯罪所得买的物品,全部归还。她也取消给男友的汇款,但扣除服务费后,只拿回约9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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