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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控

(新山3日讯)涉嫌在公寓内贩运及收藏超过13公斤毒品,两名华裔男子与两名越南女子今早在新山法庭面对5项控状。 4名被告分别是郑信良(46岁)、郑伟斌(36岁)、范氏贵(26岁)和农氏宁(29岁)(人名皆译音)。4人同时面对5项控状,而郑信良也另外被控3项控状。 4人今日先在推事莎雅米尼面前,聆听通译员以华语宣读的两项贩毒指控,4人向法庭表示明白控状内容。 两项控状指他们涉嫌共谋,于2025年6月19日中午12时许,在新山丹绒布特里路段一栋公寓单位内,拥有重12公斤的摇头丸粉末和375颗摇头丸,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以及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伙)同读。一旦罪成,将面临死刑,或终身监禁并鞭笞不少于15下。 4名被告也在另一推事庭被控,控状指他们于相同的地点和时间,涉及3项拥毒指控,所涉及的毒品包括7克摇头丸、520克硝甲西泮与25克克他命,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2(3)条文下被判刑,以及与刑事法典第34同伙条文同读,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10万令吉、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案件分别由诺阿菲卡和阿米拉副检察司担任主控官,范氏贵的代表律师为瑟万德兰,郑信良的代表律师则是西蒂娜蒂雅。 两个推事庭皆不允准4名被告保外候审,案件皆定于9月3日过堂,以等待相关的化验报告出炉。 与此同时,郑信良也另外被控3项拥毒控状,控状指他于6月19日下午3时10分,在新山滨海公主园(Taman Bayu Puteri)的一间公寓单位内,分别拥有4.64公斤摇头丸、79克冰毒和28克硝甲西泮毒品,法庭过后将此案定于9月4日过堂,以等待相关化验报告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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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山18日讯)日前因为涉嫌贩毒而被警方逮捕的4名印度裔嫌犯,今早被警方带上新山推事庭面控。因为需要等候化学报告,推事阿蒂法允许案件被展延至6月18日过堂。 3名男被告山迪古马(32岁)、拉朱马南(42岁)、巴拉瓦南(17岁)及29岁的女被告拉婉娜共面对2条拥毒以及1项贩毒指控。通译员在念出控状之前先询问4人是否听得懂马来文,4人在通译员念完控状后表示明白控状内容。 因为案件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下被调查,副检察官菲道尔向推事要求所有嫌犯不获准保释,并获得推事批准。 控状指4人于本月5日午夜12时15分,在地不佬路的一所公寓内涉嫌贩运31.9公斤的摇头丸,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条文,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共同犯罪责任)同读,并在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在条文下罪成,将面临死刑、或终身监禁及不少于15下鞭刑。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4人在相同的时间和地点拥有13.5克的冰毒,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拥毒),并将在第39A(1)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将面对2年至5年监禁,及3下至9下鞭刑。 第三项控状指4人在相同的时间和地点拥有2.2克的“一粒眠”,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拥毒),并将在第12(3)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将面对1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古玛于本月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破获这伙在今年初冒起的贩毒团伙,并逮捕包括首脑在内的4名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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