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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礼

3天前
(新加坡22日讯)男子非礼12岁继女,被妻子警告后没有收手,反而变本加厉,偷拍继女冲凉画面,甚至趁家里没人时指侵继女,今早被判坐牢9年7个月,鞭笞11下。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36岁的新加坡籍男子,他面对8项包括非礼、偷拍以及性侵等控状。控方以3项提控他,余项待法官下判时考虑在内。 受害者是被告的继女,案发时12岁至15岁。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继女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显示,受害者母亲于2015年12月27日嫁给被告,受害者当时8岁。 受害者与被告感情要好,会称呼被告为“父亲”。被告会带受害者骑脚车和钓鱼,也买电脑给她。 到了2020年某一天晚上,被告溜进受害者的房间,躺在她身旁,非礼受害者胸部和私处。 受害者被吓醒,她在被告抽出手假装睡觉时,到房间将母亲叫醒,说自己遭被告非礼。 受害者母亲在质问被告后,警告被告以后不能与受害者同床,两人也不能亲近。 不过被告没有理会,2023年再次犯案,用手机偷拍受害者冲凉的照片和视频,结果被受害者发现。 同年7月25日,受害者因前一天踢藤球觉得脚酸,要求被告为她按摩脚踝。岂料被告趁机非礼受害者大腿,也在受害者睡觉时非礼她的私处并指侵她。 被告事后求受害者原谅,保证不会重犯,岂料他隔天又非礼受害者的臀部。 受害者隔月21日,询问老师有关贞操的事,并在老师的追问下透露自己的遭遇。 哑忍4年不敢求助 控方指被告滥用年幼继女对他的信任干案,要求法官判他坐牢9年7个月至10年3个月,外加鞭笞11下。 控方指出,被告多次非礼和性侵受害者,她哑忍4年,期间不敢向他人寻求帮助,甚至选择自残面对痛苦,因此有必要严惩被告。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为自己的罪行感到愧疚。他在事发后仍照顾受害者,也会带她去骑脚车等,希望法官考虑判被告坐牢7年鞭笞11下就好。
5天前
(新加坡21日讯)大马男子在看色情片时,听见房东女儿做噩梦自言自语,因此心生歹念潜入房间非礼她至少4次,被判坐牢3年6个月及鞭打7下。 根据《新明日报》报导,被告是来自马来西亚的罗伟胜(音译),2008年来新工作,2020年成为新加坡永久居民;他被捕前在一家餐馆当厨师,和妻子在2011年起,在事发单位租房。 受害人是被告的新加坡房东的女儿,案发时年仅12岁,睡在自己的房间。 被告共承认2项控状,包括1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罪行,以及两项非礼;他还因手机里存有2956个色情片,抵触影片法令的罪行,该罪状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官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 庭上透露,被告在2018年至2019年之间,至少4次深夜潜入受害人的房里非礼她。 第一次非礼事件发生在2018年12月,受害人当晚在房里睡觉,突然被噩梦惊醒,在床上自言自语。 被告闻声进入房内,坐在她床上并问她“可以摸你吗?”,受害人睡得模模糊糊,并没明白他在问什么,就应许了。 当被告对她上下其手时,受害人吓得不知所措,开始挪动身体,远离被告,不断往床脚缩。被告没有因此停手,受害人则吓得开始踢床框。 离开时,被告让受害人把自己非礼她的事保密,她没有回应,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入睡。 被告首次得逞后食髓知味,又2度趁全家人都睡着后,潜入受害人的房里非礼她,即便她挪开身体仍不停手。 受害人起初没有告诉任何人,也担心家人知道后的反应,不知该如何是好。 但2019男9月23日,她再度遭被告非礼,并因此意识到自己若什么都不做,被告是不会停手的,于是便把遭遇告诉老师。 被告于2022年10月11日被捕,还押至今。 受害者精神受创怕入睡 受害女孩事发后害怕入睡,承受着精神创伤。 主控官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42到50个月和打鞭7下,他指受害人偶尔还会想起所发生的事,害怕睡觉,感到紧绷,也为自己没早点告发被告而感到愧疚,如今承受着精神创伤。 被告的代表律师则说,被告每天放工后,都会花上一两小时看色情片,睡不着时看更久,没意识到自己已经上瘾,被捕时手机里才会存有2956个色情片。 律师说,被告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借此向受害人和受害人的家属致歉,希望法官能从轻发落。  
6天前
1星期前
2星期前
(新加坡9日讯)寄养儿要求用电脑,竟被养父叫到床上躺下,让他检查下体。寄养儿多年后在学校向辅导员倾诉曾遭非礼,养父恶行被揭发后面控,如今被判罪成入狱一年又一个月。 《联合早报》报道,63岁的被告面对四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他早前针对其中一项认罪,另三项交由法官于昨日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法庭文件,被告在2016年干案,现年19岁的受害人当时约10岁。为保护受害人,媒体不准报道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信息,其中包括被告名字。 陈妍蒒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滥用受害人对他的信任,加上本案有好几个加重刑罚的因素,例如受害人年龄小、被告侵害程度高,以及被告在家中犯案等,因此有必要给予阻吓性刑罚。 案情显示,2007年或2008年左右,受害人的亲生姐姐在寄养计划下,上门与被告、被告的妻子和另一名养女同住。 2010年或2011年左右,4岁的受害人也在寄养计划下,搬去与被告一家同住。受害人和姐姐都称被告为“父亲”。 庭上透露,2016年的某一天,被告和受害人独自在家。受害人走进主人房找被告,征求后者同意让他使用电脑。被告表示要先“检查“,才会同意让受害人使用电脑。 感到困惑的受害人于是按照被告指示,坐在床上脱掉裤子和底裤。被告接着要受害人躺在床上,抚摸其下体数分钟。 被告过后允许受害人使用电脑,受害人则在穿上衣服后离开主人房。 受害人在学校上性教育课 才知被告行为不对 法庭文件显示,受害人当时不知被告的行为是不对的,因此未将此事告诉任何人。同一年,被告又另外至少两次非礼受害人。 受害人于2019年在学校上了性教育课,才知被告早前的行为是错误的。 庭上揭露,2022年5月10日,被告在学校接受辅导时,向辅导员透露养父曾“抚摸”他,对他做了“肮脏的事”。 辅导员事后向上司通报,受害人和姐姐也在同一天被带离被告住家,住进福利院。受害人后来报警处理。 被告的律师早前代求情时说,被告和妻子于2003年开始照顾寄养孩子,在照顾受害人之前还曾照顾另外三名孩童。被告把他们当作亲人一般对待,会为他们做饭,也会带他们出国等,因此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3星期前
(新加坡8日讯)建筑工人在地铁站两度非礼一名女子,其工作准证到期后离境,逍遥法外7年后再次入境新加坡时当场被捕,被判坐牢3个星期。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来自中国的张阳(34岁,译音),他昨日承认一项非礼控状。 案发时,被告在新加坡当建筑工人,持有工作准证。受害者是一名21岁女子,她与被告素未谋面。 案情显示,2018年8月22日傍晚6时31分,受害者在实龙岗地铁站准备前往小印度,行走在月台一端时,被告从反方向走来。 两人擦肩而过之际,被告用左臂擦过她的短裤。受害者对被告突如其来的举动感到震惊与不安,立刻走向人较多的区域。然而,被告尾随其后,再次靠近她,并用手触碰她的腹股沟部位。 庭上播放的闭路电视画面显示,身穿条纹上衣的被告在月台上来回踱步,发现受害者后迅速靠近,并有意用左臂触碰她。 女子向男乘客求救 法庭文件揭露,被告之后尾随受害者上地铁,并在行驶途中多次盯着她看。感到极度恐惧的受害者只好向身旁一名男乘客求救。她用手机输入求助讯息:“你可以帮我吗?坐在你左边博爱座,身穿条纹上衣的男子两次摸我,我觉得他在跟踪我。” 男乘客见状安抚她,并表示会陪她一起下车。结果,被告在列车行驶两三站后下车,受害者则继续留在列车上。她随后将事情告诉了家人,并于当晚报案。 事发不久后,被告因工作准证到期离境,警方随后对他发布通缉令,但法庭文件并未说明警方是如何锁定他的身份。 今年3月26日,被告再次入境时在新加坡樟宜机场被捕。法庭文件未交代他此行入境的目的。 面对调查时,即使观看了案发时的监控器画面,被告仍声称不记得曾非礼受害者。 一分钟两伸狼爪 控方指蓄意干案 控方陈词时说,被告在公共交通上犯案,两次非礼前后不到一分钟,明显是蓄意而为,令受害者极度困扰,要求法官判他坐牢3个星期。 被告在求情时表示深感懊悔,称自己是家中经济支柱,到新加坡工作是为了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他补充,这是他人生中首次坐牢,恳请法官从轻发落。 被告也提到案发当晚曾饮酒,但承认这不是借口。 控方回应指出,没有任何证据显示被告在案发时曾饮酒。即便属实,醉酒也应被视为加重刑罚的因素。
3星期前
4星期前
1月前
1月前
1月前
(新加坡15日讯)42岁女子晨运时遭非礼,警方15分钟内捉人,涉案的32岁男子今日被控。 《新明日报》昨日报道,星期一早上8时30分许,一名女子在万国弯日乐通道的人行道上,被一名男子从后方搂腰非礼。目击者指出,女子成功逃离后报警。警方事后成功逮捕涉案男子。 《新明日报》报道,一名目击警方到场的脚车骑士告诉媒体,现场有大批警员,一名身穿红色上衣、身高大约1.6公尺的外籍男子被警方问话,接着被上铐带走。 警方星期一晚上发文告证实此事,文告中指出,警方接获一起涉嫌非礼的通报,指一名42岁的女子疑遭一名男子非礼。 宏茂桥警署的警员经过调查与查阅监控器画面,迅速锁定嫌犯身份,并在接获通报后的15分钟内将他逮捕。这名32岁嫌犯今日以非礼罪名被控上庭。 警方强调,对任何危害公众人身安全的性犯罪行为绝不容忍,并将依法严厉处理。公众也应该保持警惕,一旦目睹非礼行为,或知悉他人是受害者,应立即报警。 根据新加坡刑事案件入禀和管理系统(ICMS)的资料显示,被告是阿鲁穆甘(Arumugam Ashok),他今早出庭时表示有意认罪,案件将展期至4月29日让他认罪。 法官批准他以1万元(新币;约3万3549令吉)保释,但被告相信因为无法找到担保人而被还押。 根据新加坡刑事法典第354(1)节条文,非礼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3年,或罚款,或鞭笞,或任何以上组合的刑罚。
1月前
(新加坡14日讯)女子晨运时,竟遭男子从身后搂腰非礼,及时逃脱后报警,男子最终被捕。 《新明日报》报道,这起事件发生于昨早8时30分许,地点是靠近万国弯(Buangkok Crescent)日乐通道(Gerald Drive)的一段人行道上。 有公众在脸书上发文,称一名女子晨运后走路回家,路过上述地点被一名男子从后方搂腰非礼。 “涉案的是一名外籍男子,身高大概一米六,身穿红色上衣。女子随后大喊并逃走。涉事男子没有追赶或逃离现场,反而是继续在附近藏起来。” 文中指出,女子随后报警,甚至还目睹男子再次试图接近另一名女子,所幸对方走得很快。 “后来男子又回到藏匿处,直到警察抵达后,将他拘捕。被非礼的女子于下午也到警察局录口供。” 贴文也表示,希望找到更多目击者。 “试想若受害者是未成年少女,后果将不堪设想。” 媒体于今早走访时,发现事发地点十分隐蔽,而地上留下了四瓶酒、香烟盒子、饭盒等垃圾。 附近工厂的人透露,昨日是星期日,工厂没开,因此不清楚此事。 附近居民也表示,昨天是休息日,可能会有客工在该处聚集。 议员:实地考察加强安全 目前负责惹兰加由分区事务的宏茂桥集选区议员黄玲玲今早也在脸书发文,指万国弯路段发生了一起令人担忧的事件。 “我将前往事发路段实地考察,研究如何加强安全。我也联系了警方,希望取得更多信息,并与基层领袖共同制定应对方案。” 她也呼吁居民保持警惕,避免让犯下这种恶劣行为的人逍遥法外。 “新加坡是全球最安全的国家之一,尽管发生此次事件,但我坚信我们的选区整体依然非常安全。我们每月都会与警方共同监测社区犯罪率数据。也恳请大家继续保持守望相助的精神。”
1月前
2月前
(新加坡8日讯)新加坡一名男子被指非礼和性侵女友的10岁女儿长达1年,干案地点竟包括住家,甚至是坟场,但是男子不认罪,案件今早开审。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52岁的男子,面对7项包括非礼、性侵、性剥削等控状。 受害者是一名14岁少女,案发时在10岁至11岁之间。被告案发时与受害者母亲交往。 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少女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根据控方开庭陈词显示,被告与受害者母亲交往后,从2021年开始,与受害者、受害者母亲、受害者的弟弟同住在新加坡北部一带的二房式组屋单位。 被告与受害者母亲睡在房内,受害者与弟弟则在客厅打地铺。 受害者称,她2021年2月某一天半夜惊醒,发现被告非礼她的私处。被告两度企图指侵私处但没有成功,岂料被告不死心,几天后再次干案。 同年5月24日,被告将货车停在穆斯林坟场,在车内指侵受害者私处。受害者当时在货车后方睡觉,为了避开被告,假装趴着睡觉,岂料被告指侵受害者肛门。 同年,被告带受害者到附近坟场取水,在货车内逼受害者为自己手淫。 庭上揭露,被告案发时经营墓碑生意,因此犯罪地点除了住家,也包括穆斯林及基督教坟场。 由于被告与受害者母亲工作时间不固定,受害者和弟弟放学后,就会跟随被告和受害者母亲一同工作,4人晚上会将货车停在坟场内,并在那里过夜。 女童忍1年 崩溃向姐揭兽行 受害者将被性侵的事告知母亲,后者为此质问被告,不过被告极力否认。 事情之后不了了之,被告继续侵犯受害者。 到了2022年2月,受害者找同父异母的姐姐玩,到了要回家时却突然崩溃,并向姐姐透露被性侵的事。 受害者父亲事后带她报警。
2月前
2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