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下载App
下载App
简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受贿

1星期前
2星期前
2星期前
(新加坡21日讯)新加坡管理大学前协理处长陈代义涉嫌受贿逾47万元(新币,下同),案情披露他把部分贿赂所得投资KTV夜店,赚了钱后连同贿金共30万1500元现金一起藏电脑包,交给女邻居保管。 《新明日报》报导,陈代义(45岁)、International Alliance Marketing有限公司的董事蓝闲泷(46岁)、CJ Synergy有限公司董事徐敬廷(45岁)和Assetualize的董事长龙子建(45岁),于2021年分别被控贪污、妨碍司法公正等罪名。 根据之前报道,陈代义被指在2017年8月到2019年11月,不下50次接受另外3人共47万2000元的贿赂,为他们在新加坡管理大学争取生意上的利益。 其中,被告龙子建经陈代义介绍,成为新大专业进修学院(SMU Academy)的市场推广伙伴,为其推广课程及招生。 陈代义当时是大专业进修学院其中一个部门的业务发展副总监。 龙子建的公司从2019年1月起协议帮学院招生,校方则会向其支付佣金,陈代义借机向龙子建抽取回扣。 根据案情,龙子建于2019年11月26日被新加坡贪污调查局调查,并承认了他和陈代义的勾当。 该局也从陈代义的一名邻居姚婷婷(音译)那里,起获了藏在一个黑色电脑包内的30万1500元现金。 这30多万元包括陈代义向龙子建等人收取的贿金,而其中的1万8000元则来自投资一家名为Gold Club的KTV夜店所得。 原来,陈代义曾把向蓝闲泷收取的5万元贿金投资上述夜店,还聘请邻居姚婷婷到夜店工作。 陈代义为了向当局隐瞒这笔现金,于是把装着钱的电脑包交给姚婷婷。 陈代义的案件仍在审理。根据之前报道,陈代义自2020年起已不是新大的职员。 投资夜店两个月前结业 根据陈代义在会计与新加坡企业管制局的注册记录,他除了担任过几家顾问公司的董事外,也曾是一家经营夜总会、迪斯科舞厅、卡拉OK酒廊的公司股东。 公司注册地址在新加坡惹兰勿刹一带,同一地址的一家KTV夜店今年7月在脸书贴文,宣布结业。 该夜店之前的宣传贴文中常出现热辣女郎的照片,呼吁顾客“来支持美女”。 一行贿董事监13个月 其中一名行贿董事约半年内给了陈代义7万多元,昨天被判坐牢13个月。 案情显示,龙子建和陈代义是在服兵役时认识,之后也在回营受训时被委派到同一个单位。 龙子建从2019年4月底至11月,前后8次向陈代义行贿,每次的金额从1200元至1万9400元不等,总共7万1300元。 龙子建也承认,如果不是新加坡贪污调查局介入,自己还会继续以此方式向陈代义行贿。他昨天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被判坐牢13个月。
2星期前
3星期前
1月前
(关丹24日讯)一名警员在警队任职曹长和高级曹长近2年里,定期受贿高达3万1400令吉,今日被控上关丹地庭时,否认所有98条罪状,案展9月25日过堂。 被告安努亚耶谷(54岁)被控多达98项罪名,随著被告聆听4名通译员,以大约1小时宣读完所有控状后,他表示不认罪,允以1万5000令吉及3项附带条件保外。 被告被控于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期间,隶属彭亨警察总部刑事调查组检控/法律组(D5)警员,警阶为曹长 ,随后担任遮拉汀警局局长,警阶为高级曹长期间,利用职权收取来自数名不同人士通过线上银行转账的款项,款额达3万1400令吉。 被告所接受的贿赂共来自关丹5个地区,数额从最低100令吉,至最高为2000令吉。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在该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反贪会主控官丽法依再蒂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让被告保释候审。 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巴哈鲁丁阿末则要求法官考量被告月入3000令吉,同时须照顾没有工作的妻子以及三名孩子,还有年届70的双亲,希望能够减少保释金。 他说,被告在警队任职33年,没有潜逃的风险,期间也配合反贪会调查,包括当局日前仅以WhatsApp通知被告出庭,被告亦非常配合。 法官拿督阿末占再尼允被告以1万5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 同时,被告须从9月起,每月前往反贪会报到,以及国际护照交由法庭保管,至案件完结为止。被告也被令期间不得干扰检方的证人。 该案定于9月25日过堂和提交相关文件。    
1月前
2月前
(关丹17日讯)以买食物给同僚为由而接受他人贿赂500令吉,警员今日在庭上承认罪状,被判罚款3800令吉,或以12个月监禁代替。 被告阿都华合(58岁)的职衔为伍长,他被控于2021年9月5日在百乐警区总部防范罪案与行动组任职期间,在甘榜武吉沙登水上木筏屋先后接受一名人士贿赂总额2000令吉。 被告因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即索取或接受贪污于被控以3项罪名,他当时不认罪,并准以7000令吉保外。 被告在法官拿督阿末占再尼面前,表示愿意承认控方提出的交替控状,即援引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所拟订的新控状。 新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2021年9月5日,向一名拥有克隆车(klon) 的车主父亲索贿500令吉,以作为不采取对付行动的报酬。 被告的代表律师拿督赛阿兹曼向法官求情时说,被告受贿事件发生于冠病疫情期间,该名公务员因为当时在行动限制令期间,负责路障行动的同僚不获膳食拨款,所以将贿金用于购买食物给同僚为理由,希望法官能从轻发落。 他说,其当事人承认了当年犯下的不当行为,他承诺将不再重犯;同时,他指被告尚有妻子和7名孩子需要照顾,虽然有2名孩子已经工作,但他仍是家里主要的经济支柱。 然而,主控官丽法依查蒂副检察官要求法庭在判决时,先考虑公共利益而不是受贿的被告利益。 他说,被告的行为明显损害了公务员的形象,并对执法机构的诚信带来影响。 法官经考量,判处被告罚款3800令吉或以12个月监禁代替,同时,控方不得再以相同罪行提控被告。    
2月前
2月前
3月前
3月前
(新加坡15日讯)3名维康检查中心职员涉嫌给两家汽车维修公司的老板“开后门”,让他们在没把车送到检查中心的情况下,仍能给车主提交意外报告。 《联合早报》报道,两家汽车维修公司的老板,分别是CYS Automobile Services有限公司的董事林亚华(63岁)和Miracle Workz有限公司的董事林成贵(41岁)。 前者面对并承认一项贿赂罪,后者则面对5项贿赂罪,承认其中一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涉案的车辆检测服务公司维康(Vicom)前职员,分别是谢素英(59岁)、黄娅香(55岁)和诺海妮(40岁)。 谢素英共面对23项受贿的控状,诺海妮面对7项,两人的案件仍待审理。黄娅香则面对3项受贿的罪行,她承认其中2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车没送检 仍帮车主提交意外报告 调查揭露,2016年4月之前,谢素英已和林成贵的一名员工达成协议,让林成贵公司的顾客在没有把车子送到检查中心检查的情况下,仍为他们提交意外报告。 林成贵当时批准员工的做法,因为这样可以省却顾客把车子送来送去的麻烦,也可避免顾客将车子送检后,把车子送往别家维修厂维修。 同年6月,谢素英和林成贵在检查中心遇上,谢素英问林成贵可否为她的“特别服务”付款。就这样,林成贵在2016年到2019年间,共给了谢素英4400新元。 林亚华同样与谢素英说好了,每帮他“走捷径”提交一份意外报告就给她40新元,共为15份这类报告付给她600新元。 法官最后判林亚华罚款1500新元,林成贵则坐牢4周。(人名音译)
3月前
3月前
3月前
3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