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受贿金1000 47岁曹长被控




(新山28日讯)一名曹长级别的47岁男警员,涉嫌于两年前就一宗交通事故收受1000令吉,今日被提控至新山法庭时否认有罪,获准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万沙兹鲁被控于2023年12月13日下午4时许,身为丰盛港警方交通调查与执法部助理调查官,在丰盛港依斯迈路段一家餐厅内收受一名30岁男子1000令吉贿金,作为递交与一宗正在调查的交通事故相关文件的报酬,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或罚款相当于贿金五倍或1万令吉,以较高数额为准。
ADVERTISEMENT
反贪会主控官阿米拉向法庭建议不让被告保外,但凡法庭允许,建议法庭将保释金额定为1万令吉。
被告法律支援律师巴拉迪为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目前需要负担全职为家庭主妇的妻子和3名尚在求学的孩子,要求法庭减低保释金额。
承审此案法官拿督阿曼卡玛阿里菲依斯迈过后将案件定于7月8日过堂,并且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附加条件是需每个月向柔州反贪会报到和交出护照予法庭。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