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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

5天前
1星期前
(新加坡11日讯)曾纵火烧裕廊西湿巴刹和咖啡店造成逾600万元(新币,下同;约1980万令吉)损失,男子假释出狱期间,不知悔改,仍继续犯罪,帮大耳窿跑腿贴债条、泼漆等,再被判入狱9个月6周又300天。 《新明日报》报道,现年50岁的被告林英祥(音译)曾在2016年纵火烧裕廊西41街第493座连接而成的湿巴刹和咖啡店,当时导致了56摊贩生计受影响,损失超过600万元。他在2018年3月被判坐牢11年半和鞭打3下。 法庭文件显示,被告在去年6月出狱,但假释期将一直持续到2028年4月。不过,他却不知悔改,在这段期间继续犯法。他共面对9项控状,包括抵触放贷人法令、破坏公物法令和偷窃的罪行,他早前承认其中3项控状,余项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负责‘探访住家单位’ 根据案情,被告出狱后无业,一名叫杰克的大耳窿找到被告,让他当跑腿“探访住家单位”,工作内容包括泼漆或贴债条,或把电话交给住户,让对方和杰克通话。 若住户在家,被告可获得100元(约330令吉),若无人在家,则可获得50元(约165令吉)。若是泼漆,就有300元(约990令吉)入袋,贴债条的酬劳则为40元(约132令吉)。 2024年12月28日,被告根据杰克指示到其中一名受害者的单位门口贴债条,欠债的是受害者的女佣。受害者过后报警。 隔天,被告又根据指示到另一个单位门口泼混有鸡蛋的黑漆,被告当时还拍下视频发给杰克,但杰克说看不清楚,叫被告再泼漆多一次。 被告于是在同天返回该单位,刚好单位有人开门,被告赶快丢下一杯混合油漆,就试图逃跑,不过却被受害者逮到,当场报警。当时油漆除了泼到单位门口,还泼到了走廊和阶梯。 被告在2024年12月29日被逮捕,并于31日获得保释。 保释期间 当阿窿跑腿落网 被告在保释期间,依旧为大耳窿当跑腿,结果第二次落网,还押至今。 被告在2025年2月2日晚上8时07分,根据杰克指示到一名受害者的家。当他抵达敲门时,受害者应门,他也把手机交给对方。受害者的儿子因向杰克借钱,杰克与对方通话讨债,他们结束通话后,被告就离开了。受害者过后报警。 被告最终收到了500元(约1650令吉)的跑腿费,但在2月10日再次被逮捕。 13岁就涉抢劫 犯罪长达36年 控方指被告是一名惯犯,犯罪长达36年,从13岁开始就抢劫,17岁时已经多次犯下与财物相关罪行。 从那时起,被告每3到5年就会犯罪。尽管被告接受严厉的改造性监禁,仍死性不改。 控方也说,被告在履行假释减免令期间犯案,也因年龄无法接受鞭刑,因此要求法官判处他入狱13到16个月,并以6周的监禁代替鞭刑,外加多坐牢480到600天的加重刑期。 ‘害摊贩失饭碗须担责’ 父当年拒替他请律师 被告当年因发怒,用打火机点燃两个泡沫塑料盒,烧毁巴刹及咖啡店,其父当年表示儿子犯错需承担责任,不为他请辩护律师。 根据之前报道,纵火案是发生在2016年10月11日凌晨2时45分左右。被告在案发前一天喝酒服安眠药后,不小心将物品遗留在咖啡店,倒回去时发现铁栅已拉下,竟愤怒用打火机点燃两个泡沫塑料盒,烧毁巴刹及咖啡店。 事发隔天,被告还很“自豪”地和朋友说:你不知道吗?火是我放的!” 被告当年求情时说,自己智商低,只有74,也写字条向摊贩道歉。 被告的父亲林先生当时受访时说,家人决定不替儿子聘请律师。 “我们黑白分明,儿子连累巴刹摊贩失去饭碗,必须承担责任,所以我们不会聘律师为他辩护。
1月前
5月前
5月前
(新加坡29日讯)新加坡一名39岁男子前科累累,假释期间仍然招摇撞骗,假借售卖摩托车、手机及协助汇款等途径,骗取多人逾28万元(新币,下同;约91万8582令吉),连亲戚也不放过。 男子也曾因鲁莽驾驶撞死人,却还是在没有驾照的情况下开车出行。 因此,控方要求法官予以阻吓性刑罚,案件展期至6月11日下判。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陈德文(39岁)早前在新加坡国家法院,面对包括欺诈和失信在内的30项控状,他承认其中11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件原定昨日下判,由于被告律师表示须要时间准备求情,法官因此延期下判。 根据案情,被告在2021年3月,自称有人脉能买卖摩托车,建议一名摩托车贴纸店老板邓修汉(43岁)参与生意。 被告还说,印度已有上市公司可以接洽,邓修汉信以为真,聘请被告为销售与市场执行员。 4月起,被告用邓修汉的资金购买7辆摩托车,声称会安排出口,实际上却将这些摩托车转卖后私吞所得,用来赌博。 邓修汉交给被告的19万零760元(约62万5816令吉)现金全遭被告挪用。 期间,被告还伪造表格和数据,以及两封假电邮圆谎,他随后完全失联。 另外,2019年间,19岁的新加坡男子李伟德因送餐工作结识被告,被告称他能以优惠价购买电动个人代步工具(PMD)零件。 李伟德多次转账共3000元(约9841令吉),被告钱到手后却一直拖延交货。 李伟德最后亲自到被告所指的滑板车店铺,才发现交易根本不存在。 被告也用同样方式,骗取李伟德其他两名朋友共4038元(约1万3247令吉)。 2021年,一名45岁的新加坡男子鲁丁诺,在二手平台看到被告售卖一辆杜卡迪摩托车。两人相约看车,顺利完成交易,被告也办理了摩托车过户手续。 之后,被告继续向鲁丁诺推销各种摩托车,并伪造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的登记信函和车辆照片作为证明。 鲁丁诺不疑有诈,前后16次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方式,支付被告6万5500元(约21万4882令吉),但他最终没有收到任何一辆摩托车。 用各种借口诈骗亲友 男子3年骗得逾28万新元 从2019年11月至2022年12月,被告又以卖手机、协助汇款、卖摩托车等谎言,欺骗包括亲戚在内的一群受害人的钱财,骗得约28万元。 由于被告在假释期间再次犯罪,他因此可能面临监禁刑期加重的后果,延长的最长天数可以是假释令的剩余时长,也就是135天。 被告也在禁止领取驾照期间违规驾驶。2009年6月19日,被告在没有驾照的情况下,开着租来的汽车,先后到3家酒廊喝酒,直到清晨才离开。 经过当地实龙岗路时,被告超车时因车速太快,撞死正在过马路的清洁工人,被告肇祸后绝尘而去。 他事后在鲁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下被控,罪成后被判坐牢两年、10年不得考取驾照。 2015年,他再次无照驾驶,再被判坐牢11周,不得考取驾照18年。 涉及持械抢劫和伪造文件等罪 法庭揭露,被告自2001年起就接连犯下多项罪行,包括持械抢劫、冒充公职人员、欺骗、偷窃、失信、恶作剧、伪造文件欺骗等。 控方指出,被告2018年因欺骗罪被判坐牢36个月,当时涉案金额介于50元(约164令吉)至2470元(约8103令吉),如今他行骗涉及的金额已经增加到28万4000元(约93万1704令吉),因此需要予以阻吓性刑罚。 控方早前也要求法官让被告接受改造性监禁的评估报告。案展6月11日下判。(人名译音)
6月前
(新加坡13日讯)无视双亲的个人保护令,42岁不孝子手掐父亲脖子、用藤条鞭打母亲,还对父母拳打脚踢,造成他们身体多处受伤入院,今天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坐牢12个月。 《8视界新闻网》报道,由于他在假释期间犯案,法官下令他需额外坐牢230天,他的刑期因此是12个月又230天。 两次惊动警方上门 根据法庭文件,案件发生与今年8月9日清早。42岁的被告梁坤庆(译音,Neo Koon Keng)面对4项蓄意伤人和违法个人保护令的罪状,伤者是与他同住的75岁和76岁年迈父母。控方以其中两项加以提控,另外两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前夕在家时突然对母亲发脾气,还对她动粗,用藤条打她的臀部,母亲没有理他就返回自己的房间,但被告跟着走进去,还抢走她的手机。 父亲回家后,他也对父亲发脾气,迫使父亲于清晨5时许报警求助,警方上门调解后离去,但短短15分钟后,被告就拿着一根类似竹竿的物体走向父亲,然后用双手掐住他的脖子。 父亲害怕,找机会躲进房间,锁住房门,母亲也立刻报警。 撞开房门家暴父母 被告试图追上父亲,但被锁在门外,一气之下使用不同的物件敲坏门锁,闯进父母的房间对他们拳打脚踢。 父亲被他推倒,头部被打;母亲则被他推去撞墙,头部也挨揍。 被告对父母一阵家暴后才返回自己的房间,父母则伺机离开住家,等待警方到来。 警方赶到后逮捕被告,父母则因身体多处受伤而入院,需要治疗,直到5天后才出院。 案发时,被告的父母都申请了个人保护令,阻止被告对他们动粗,被告的家暴行为因此违反了个人保护令。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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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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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4日讯)男子凌晨私闯公寓单位还要鹊巢鸠占赶走住户,甚至对到场的警察大言不惭说自己就住那,结果被判罪成监禁15个月,另外由于他在假释期间犯案,也被下令需额外坐牢80天。 《8视界新闻》报道,根据法网的判词,49岁被告谢汉忠(译音),面对在去年10月27日凌晨1时许至清晨4时许,擅闯苏菲亚路一公寓和破门私闯其中两个单位5项控状,他否认罪状,称自己是去找女友,但却又说不出女友的名字和住址,法官最终判他罪名成立,依法判他坐牢。 尾随住户进入公寓 根据判词,警方在案发当天接到一名男子报案,指有个陌生男子闯进他女友租住的公寓房间,警员到场后通过公寓的电眼画面发现被告在当天凌晨1时许就在公寓外徘徊,也一度企图自己打开公寓闸门,最终他尾随一名住户闯入有关公寓。 进入公寓后,被告若无其事搭电梯上6楼,发现其中一个单位的大门没锁,他竟打开大门进入,不久后又出来,接着搭电梯下楼去了5楼一个同样没上锁的单位,然后一直跟着其中一名女租户上下楼3次,其中一次还是在女租户的男友的报警后,“陪着”那女租户和她男友下楼去带警察上楼,但中途先行返回公寓单位。 被告称自己就住在公寓单位 调查的警员去到事发的5楼单位后,被告仍“大摇大摆”待在单位里,被问起名字和住址时,被告称自己就住在那个公寓单位里,但在拿不出任何证据后就说想先行离开。 女住户的男友供证时表示,公寓大门门锁损坏,当天清晨4时31分左右,他和女友返回公寓时,赫然发现被告就蹲在女友的房门外,他们起初没放在心上,打开房门就走了进去,但被告随后“不请自来”也打开他们的房间,男友客气开口请他离开,被告反而要求他离开房间,男友直接当着他的面报警。 当警员抵达时,女租户和男友下楼帮警察开门,被告竟一路跟随“护送”他们下楼,之后再自己返回公寓单位。 被告称去公寓找“女友” 答辩时,被告称自己是去找住在那里的女友,但却说不出女友的全名和地址,最后也承认他根本不住在案发公寓单位里。 法官认为被告的反常行为分明是在骚扰那里的住户,另外,他也是监狱的常客,自1990年起就多次因破门擅闯、抢劫伤人、偷窃、触犯毒品法令、蓄意重伤他人等罪名被判监打鞭,这次也是在他从监狱假释出来的期间干案,法官因此判他坐牢15个月之余,也下令他需多坐牢80天。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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