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0日讯)一家公司的董事因为洗钱以及触犯刑事法典、滥用毒品法和企业法,被法庭判处坐牢7年又7个月;由于他在假释减免令期间犯罪,法官也判处他额外坐牢566天,外加6下鞭笞。
《8视界新闻网》报道,警方的文告说,28岁的叶家伟(译音,Yeh Chia Wei)是两家公司的唯一董事和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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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商业事务局的调查发现,其中一家公司的银行账户于2021年12月,接收了来自海外电邮冒充诈骗案犯罪所得共大约260万元(新币,下同;约868万2180令吉);大部分的款项过后被汇出。
另一家公司的账户则原本要用来接收一起投资诈骗案的犯罪所得,所幸及时被侦破。
当局的调查也发现,被告向一个不明人士透露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图像和电子签名,以便对方为这两家公司注册,并开设银行账户。当局相信,被告有理由相信对方参与犯罪活动。
此外,被告也因为涉嫌偷窃、未经许可获取电脑资料和毒品相关罪行,而被多个警署和中央肃毒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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