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室友近2万首饰 男子辩称“女友遗物”



(新加坡10日讯)女子向房东投诉自己丢了3件价值逾6000元(新币,下同;约1万9069令吉)的首饰,当地警方介入调查后,方发现她的室友刚典当3件同款首饰,但室友否认偷窃,甚至称首饰是已故前女友留下的。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王国健(49岁)面对一项偷窃控状,指他在2022年11月11日到12月19日,于新加坡勿洛北一个租屋单位里,偷走中国女子刘宁的3件首饰,包括一条价值4600元(约1万4619令吉)的项链、一条价值约362元(约1150令吉)的金项链、一个价值1318元(约4188令吉)的金手镯。
ADVERTISEMENT
根据法庭文件,案发时被告和女子同住在事发单位。
被告不认罪,案件经审讯,法官早前裁定他罪名成立,控辩双方昨日针对判刑进行陈词。
男子说词反复受质疑
根据控方结案陈词,被告的说词一再改变,一开始否认典当任何首饰,后来称首饰是已故前女友留下来的,又说是刘宁的男友把首饰以2000元(约6356令吉)卖给他,最后竟放弃辩驳,反而为自己的行为道歉。
被告的代表律师黄祖扬则反驳,指被告也拿出已故女友的照片,证明她也曾戴过那条项链,且项链手镯都并非特别定制,刘宁没有更强有力的证据证明首饰就是她的。
控方却指被告如何得到3件首饰的说法难以置信,且对不同人说出不同版本。根据当铺的记录,被告称首饰是自己买的。
当被告遭警方问话时,一开始说自己从未典当任何物品,后来又说首饰是刘宁的男友卖给他的,录口供时始终没提到已故前女友。
控方指若首饰真的是已故前女友留给被告的,那他为何从未在录口供时提过。
法官表示需要时间斟酌,案展1月22日下判。(人名音译)
室友为追回首饰 怀胎来新供证
身怀六甲的刘宁从中国飞来新加坡出庭供证,被告则称调查官录口供时,编出是女子男友把首饰卖给他的说法。
控方指出,刘宁没理由撒谎,怀孕的她为了能拿回属于自己的首饰,特地从中国来新加坡出庭,并能出示证据,证明3件首饰都是她的。
当控方问被告为何称3件首饰是刘宁的男友以2000元卖给他时,被告称当他告诉调查官首饰是已故女友给他时,调查官不愿记录此说法。
被告称是调查官编出刘宁男友把首饰卖给他的说法,且记录这说法。
控方指被告擅闯刘宁的房间,侵入他人私人空间,并从典当他人首饰赚取1570元(约4989令吉),至今都没做出任何赔偿。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