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男室友囚人讨赌债 台湾女监10个月



(新加坡3日讯)一名来自台湾的女子伙同男室友,禁锢一名欠她赌债的新加坡女子5个小时,向女子勒索20万元(新币,下同;约63万7136令吉)来换取自由,被判坐牢10个月。
《联合早报》报道,这起事件于2024年2月28日凌晨3时30分,发生在新加坡惹兰布罗一带的货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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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美(译音)今日承认一项非法禁锢罪,另一项抵触新加坡移民法令的控状则在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她的中国籍男同谋吴志炳(36岁),已在5月被判坐牢8个月。两人是室友关系。
案情显示,49岁的新加坡籍受害者因非法赌博结识被告,并于2023年11月因赌博欠下被告约2万5000元(约7万9642令吉)。
2024年2月27日,吴志炳告诉被告,他的工作准证即将到期,打算回中国。
被告这时说有人欠她钱,如果吴志炳帮她“教训一下那个人”,她就会归还欠吴志炳的钱。
在被告的指示下,吴志炳先到货仓用布盖住监控器的摄像镜头。
2月28日凌晨2时,被告打电话给受害者要求在住所见面,并称要带她去高尔夫球场打球。

受害者赴约后,被告要求她开车载自己前往货仓。
抵达后,被告声称货仓里有一个装满钞票的行李箱,要受害者一起寻找。
仓库一片漆黑,受害者只得蹲下摸索行李箱。当受害者蹲着时,吴志炳突袭她,把黑色袋套在她头上。
被告与吴志炳抓住受害者的头部、喉咙和双腿,将她压倒在地。
尽管受害者挣扎,但无法脱身。两人用塑料束带绑住她的手脚,再将黑袋换成眼罩,把她固定在椅子上,使她无法行动或看见。
从凌晨4时至上午9时,被告不断向受害者索要钱,吴志炳则在旁看守。
被告知道受害者以30万元(约95万5704令吉)卖房后,坚持要她偿还20万元才肯放人,并声称需要这笔钱偿还大耳窿。
受害者说已无余款,无法支付,但是被告坚持受害者必须还钱才放人。
约凌晨5时,受害者要求被告致电朋友,称朋友可以代为给她一些钱。
被告向受害者的朋友索要5万元(约15万9284令吉),但这名朋友说,只能在当天下午5时提供3万元(约9万5570令吉)。
约上午9时,在这名朋友答应交付3万元后,被告与吴志炳剪断受害者手脚上的塑料束带,并取下眼罩。
在释放受害者前,被告还警告她若报警,就会找人伤害她,让她“死路一条”。
受害者获释后随即报警,被告过后被捕。
控方指出,受害者被禁锢长达5个小时,行动甚至视线完全被限制。
控方说,由于禁锢时间长、程度严重,受害者左眼布满血丝,眼下出现红印,双手和双脚也留下束带勒痕,需要两个月才能消退,而脸部两侧的瘀伤则花了两个星期才痊愈。
因此,控方促请法官判处被告监禁10至12个月。(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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