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球拍图抢劳力士名表 18岁大马男等下判



(新加坡26日讯)马来西亚一名18岁少年因手头紧,竟与3名同伙“组团”,手持羽球拍,在新加坡企图抢劫表商一块价值8万9300元(新币,下同;约28万3447令吉)的劳力士名表,结果表商及时报警逃一劫。
《新明日报》报道,18岁的被告蔡佳乐案发时是名学生,也是新加坡永久居民,他共面对6项控状,包括企图抢劫、欺骗、抵触滥用电脑法令,以及抵触贪污、贩毒及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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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同案别的被告还包括沈德仁(20岁)、约书亚(18岁)、沙士文杰、杰登。
案情显示,34岁的受害者在网购平台售卖一块价值8万9300元的劳力士手表。
今年5月26日,受害者的员工告知有人有意买表,并约在新加坡金文泰3道第432座组屋交易。
同天,杰登致电约书亚,称有“工作”介绍,要他组建4人小组抢劫名表,并承诺事后每人分得1万元(约3万1741令吉)。
约书亚同意后,找来被告与沙士文杰,再由沙士文杰招募沈德仁。4人将行动定于隔日,被告因急需用钱答应参与。
翌日(27日)傍晚6时许,4人抵达现场,因见到第一名潜在卖家身材魁梧而临阵退缩。随后,杰登因害怕提前离开。
余下3人移至3楼埋伏,准备向第二名卖家下手。
晚上约7时50分,受害者抵达,3人计划要求受害者展示手表,若遭拒绝便恐吓对方,再抢走劳力士名表。约15分钟后,受害者上楼。
此时,沈德仁因害怕躲到电梯旁,被告与约书亚上前接触受害者,被告手中还拿着羽球拍。
当约书亚要求查看手表时,受害者察觉异常,拒绝展示并迅速离开报警,抢劫因此未遂。
被告于5月28日落网。
控方指出,尽管被告年轻,具备一定改造因素,但因罪行严重,需判处具威慑力的刑罚。
根据新加坡法律,企图抢劫最高可判7年监禁及鞭刑,加上被告涉及多项与财产相关的控状,案情更显严重。
法官下令为被告安排缓刑与改造训练评估,待报告出炉后再作裁决。被告目前继续还押,案展明年1月6日下判。(人名音译)
被告也出售银行户头
被告也把自己的银行户头出售给不明人士使用。
今年3月,被告通过社交平台结识一名陌生人,对方答应支付100元(约317令吉)报酬,他便把名下银行账户交给对方使用。
随后,一名27岁女子误信投资骗局,被骗将7108元(约2万2561令吉)汇入该账户。警方4月10日冻结账户内的诈骗赃款。
被告同一天在母亲建议下主动报警,至今也未收到承诺的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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