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城前教师24年内 60次性剥削8童



(新加坡26日讯)新加坡一名60岁前教师,24年内60次性剥削8名孩童,承审法官指须让被告有接受治疗的动力,因此判他15年强制性监禁。
在法官下判前,控方指为了公众安危,应判被告18年强制性监禁,辩方则称他最后一次犯罪已可见些许的“自我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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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报》报道,曾担任教师的被告泰伦斯,之前因涉及性相关罪行,3度入狱。
根据案情,泰伦斯早在1999至2000年担任小学教师期间,在校内非礼4名10岁女童,并因此于2001年被判坐牢8年和鞭打24下。
他随后也因性相关罪行,于2010年被判坐牢1年,以及于2014年被判坐牢13年和鞭打12下。
被告在1999至2023年,共涉及60次性剥削8名未成年孩童。
其中一案显示,被告早在2007年,涉及一起非礼,以及对一名小三男童口交的案件,该案受害者直到26岁时才报警,揭发被告罪行。
被告于2022年8月接获36个月的有条件警告,岂料他约1年后重犯,于2023年9月涉非礼一名8岁男童,当局于是一并对他2007年犯下的罪行提控。
据早前报道,被告面对6项非礼,以及违反自然性行为的控状,早前承认其中3项,余项待法官下判时考虑在内。
控方:重犯率高
控方指根据被告的强制性监禁评估报告,被告重犯几率高,也倾向把责任推在受害人身上,如称受害人先主动抱他,但实际上是他索要拥抱。
被告自认控制不了自己,且心理医生认为,若被告没有接受任何治疗,极可能在出狱1年内再犯,建议法官考虑18年的强制性监禁。
辩方则指被告最后一次出狱后的第4天就到新加坡心理卫生学院求助,从他最后一次犯罪中可见,他的自制能力有加强,只是非礼,没有口交。
因此,他希望法官考虑9到11年的强制性监禁。
新加坡高庭法官邓碧云下判时说,被告如今已60岁,重犯的能力已逐渐衰弱,认为18年强制性监禁太长。
她说,刑期不该长到让被告失去积极配合治疗的动力,最终判他15年强制性监禁。
主控官说,被告并非自首,而是受害者把自己的遭遇告知母亲,母亲随之报警。
根据案情,被告在住家附近认识一名9岁男童,两人常在走廊下棋。
2023年9月27日下午2时许,男童找被告下棋。
被告下完棋后,带男童到楼梯间,并问是否可以拥抱男童,男童不知如何回答,表示两人仅能拥抱1秒钟。
被告从后头拥抱男童,趁机将手伸进男童裤头,非礼男童。
男童隔天将被非礼的事告知母亲,母亲当天报警。
律师:生意失败母离世 被告感孤独才重犯
辩方指被告生意失败、母亲离世,人生坠入低谷,深感孤独才重犯。
律师指出,被告最后一次犯罪时,小贩生意失败,另外母亲离世让他倍感寂寞,才会再犯。
被告称虽知道自己不该靠近孩童,但他当时以为自己有定期接受治疗,心存侥幸,结果却仍没能控制住自己。
据早前报道,被告称出狱后会积极寻求治疗,要医生让他进行化学阉割,他也表示不想孤独地死在监狱里,希望法官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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