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孕妻案 | 被告上诉被驳 高庭维持原判监10年



(新山4日讯)去年因涉嫌4年前家暴孕妻至昏迷而被判10年刑期的42岁被告罗斯马尼,所进行的上诉案,于今日有了判决,新山高庭裁定维持原判。
上述案件是于2021年发生,并且在去年12月9日在新山法庭,由法官哈芝丽雅宣布罪成,判刑10年,刑期由当日开始。被告较后作出案件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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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马新社报道,高庭法官阿坦慕斯塔法尤索夫于今日驳回42岁被告罗斯马尼的上诉,作出上述裁决;与此同时,即驳回控方要求加重刑罚的上诉,认为维持判决已足以。
阿坦慕斯塔法尤索夫在宣判时表示,经过审查了诉讼记录和辩方提出的论点后,没有足够的理由推翻初审法庭关于定罪和判决的裁决。
然而,法院允许暂缓执行刑罚,并设定了1万令吉的额外保释金,使保释金总额达到2万5000令吉。
根据较早前报道,被告罗斯马尼被控于2021年5月4日凌晨6时,在拉庆甘榜阿曼的组屋单位内,对当时正怀孕的第三任妻子嘉希达拳打脚踢,甚至还将妻子踩在地上,造成后者身受重伤,昏迷不醒。(嘉希达于2021年11月30日剖腹产下一名男婴)
今年2月25日,高庭批准了被告罗斯马尼的申请,暂缓执行刑罚,直至其对定罪和判决提出的上诉在高院审理完毕。
本案主控官为伍马尔和西蒂;被告代表律师为卡玛西山、莫哈末诺唐林以及努拉伊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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