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笳恩 | “分时电价”非高峰收费应再下调至少50%


国家能源公司今年7月开始,扩大了“分时电价(ToU)”措施,用意是让使用智能电表的住家与中小商家用户,选择在“非高峰时段”用电时,以获得更便宜的电价。
按照国能的算法,普通用户的电价为每千瓦时27.03仙,如果选择ToU方案,不同时段的电费将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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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高峰时段(星期一至星期五晚上10时至隔天下午2时、星期六和星期日):每千瓦时24.43仙;
(二)高峰时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2时至晚上10时):每千瓦时28.52仙。
然而,我从自己的电费单注意到,就算选择了ToU,所需缴付的每月电费,其实比普通用户的电费只是相差约5.8%,这种微差与许多推行分时电价的国家相差甚远。
我以每个月用电量为800度的家庭为例,对普通用户而言,电费一般上为800 x 0.2703 =216令吉24仙。
一旦用户选择加入ToU,为了节省电费而把使用电器的活动,如洗衣服、烘衣服、看电视、烘培、冷气等都安排在晚上(非高峰时段)进行。
这时候,电费的计算为:(高峰时段电价0.2852×200度)+(非高峰时段电价0.2443 x 600度)=203令吉62仙,最终也仅节省了12令吉62仙,仅省下约5.84%。
国际社会推动分时电价政策,目的是节能减碳,让电网、能源使用优化,我支持推广环保节能的生活方式和政策,也欢迎国能引入更多弹性收费方案。
但是,目前的价差仍然太小,仅5.8%,缺乏足够吸引力。
我了解到在许多推行ToU的国家,他们的非高峰与高峰电费差价至少是三分之一,包括日本为40%–60%、英国为50%–70%、加拿大(安省)58%、澳洲为30%–40%。
若马来半岛用户选择ToU,用户在非高峰时段的电费只减少2.6仙(9.6%),在高峰时段的电费将增加1.49仙(5.51%)。
若非高峰与高峰的电价差异太小,民众根本缺乏动力改变用电习惯。
我建议国能与能源委员会检讨ToU,在高峰时段保留原电价每千瓦时27.03仙,把非高峰电价进一步下调至比高峰便宜至少50%。
虽然,国能是上市公司,要考虑股东的利益,但是,不要把ToU做得”不汤不水“。
国能也应加大宣传,让用户了解ToU方案的意义和节省空间,唯有这样,我们才能借由价格机制,真正推动全民参与节能减排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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