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女夜店掌掴并图咬女警 被判入狱11周




(新加坡22日讯)女子醉酒后在夜店闹事,不仅掌掴女警、被带回警局途中还企图咬人,昨被判入狱11周。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39岁的洪彩鸾(译音),她承认两项蓄意伤人阻差办公与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POHA)的控状,另有4项控状下判时被法官一并纳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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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显示,去年2月8日晚上7时半左右,被告与友人在罗拔申码头一家餐馆用餐,期间喝下两瓶红酒,之后又在酒吧喝了几杯烈酒。两人随后前往克拉码头的夜店,并点了一瓶香槟,此时被告已明显喝醉。
凌晨1时许,酩酊大醉的被告爬上夜店表演台与音响设备,对劝阻她的工作人员破口大骂,还踢中对方胸口。
保安上前将她带到夜店外的接待区后,她再度发酒疯,拳打保安左脸,还爬上接待柜台,险些掀翻桌面。
另一名工作人员上前劝阻时,也被她掌掴,眼镜被打落。
警方接到通报赶到现场时,被告仍在夜店外大声叫嚷。警员尝试让她冷静,一名女警员上前抓住她的手臂时,被告突然转身打了对方一巴掌。
被告随即被逮捕,在押往广东民大厦拘留所途中,多次以粗话辱骂警员,并试图咬女警员左前臂,幸好对方及时闪避。
抵达拘留所后,被告再度企图咬人和踢女警员,并继续辱骂对方。她的失控举动全被闭路电视和执法记录仪拍下。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11周。
称父过世又丢工作
代表律师求情时指出,被告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她在父亲去世及失业的双重打击下情绪低落,加上母亲身体欠佳,一度陷入低谷。
律师说,被告曾亲笔写信向受害者道歉,她没有前科,希望服刑后能重新开始人生,恳请法官从轻发落。
被告也在庭上再次向受害者道歉,表示对当晚饮酒误事深感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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