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掴男童另1父为孩子伤人 2男皆坐牢



(新加坡10日讯)一名父亲因不满6岁男童踢倒积木墙,导致3岁女儿跌倒,怒扇男童一巴掌;另一起案件的父亲,则为小孩与另一方家长争吵,并朝对方脸部挥拳,导致后者骨折,两名父亲因伤人锒铛入狱。
《联合早报》报道,第一起事件发生在2024年12月22日下午,地点在当地一家购物中心的一个室内游乐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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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男童动手的被告(39岁)面对一项蓄意伤人的控状,他早前已认罪,承审法官黄兰玉昨日判被告坐牢3周。
为保护受害男童及被告的女儿,法官下令不得报道任何足以泄露两人身份的信息。
案情显示,被告与妻子带着3名女儿到室内游乐场玩乐。
下午约2时34分,被告的3岁女儿站在一面泡沫塑料积木墙旁,岂料一名6岁男童踢倒积木墙,被告女儿因此跌倒。
据悉,男童以为被告的女儿早前弄倒他的积木墙,看见她站在积木墙一旁才踢倒积木。
目睹这一幕的被告竟上前掌掴男童的左脸,接着向男童的母亲投诉,男童踢了自己的女儿。
男童母亲听后让儿子道歉,被告则指责男童母亲没有看管好孩子,但没有提起掌掴一事。不久后,被告便带着妻女离开。
这时,男童开始哭泣,母亲在一名目击者的告知下,得知儿子被扇巴掌,冲出游乐场找到被告一家并报警。被告当天下午被捕。
男童脸颊瘀青,事发后1周也变得安静胆怯,偶尔会做恶梦,过后恢复正常。
被告在2025年7月赔偿154元(新币,下同;约500令吉)医药费。
在至少25人前掌掴男童 对其造成身心创伤
控方指出,被告在至少25名公众面前掌掴男童,对男童造成身心创伤。即使他认为男童有错,也不应对6岁男童动手,因此促请法官判他坐牢6至7个星期。
第二起事件发生在2023年9月3日下午,地点在当地一座充气游乐场。
被告王存雄(39岁,译音)面对一项蓄意重伤他人,以及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他否认蓄意重伤他人罪,受审后被裁定罪名成立。
承审法官张荣光昨日将另一项控状纳入考量后,判他入狱9个月,以及支付约408元(约令吉1326)的赔偿。
受害人是一名56岁男子。
根据张荣光的口头裁决,被告案发当天带两名年幼孩童和家人到游乐场游玩。
期间,被告的儿子投诉遭受害人责骂,被告于是找上受害人并质问他。
受害人解释,这是因为被告的儿子撞到自家孩子,两人因此爆发争吵。
监控器画面显示,两人相互推搡,被告朝受害人左脸挥拳,导致受害者向后跌,被告还朝受害人飙粗口。
控方说,除了瘀青、割伤和肿胀外,受害人的脸部左侧蒙受数处骨折,事发后的1个月仍有后遗症,包括:面部持续出现轻微异样感和面部畸形,因此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10个月至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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