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3度强奸未成年女友 47岁水喉工判监24年鞭6下



(麻坡1日讯)47岁的水喉维修工人涉嫌3度强奸15岁女友,今日面控时俯首认罪,3项强奸罪共被判坐牢24年及打鞭6下,刑期由今年9月24日被捕日算起。
涉案的被告阿兹曼加米安被控于2025年9月20日及24日,早上8时30分及12时30分,在麻坡甘榜吉兰丹的屋子里强奸15岁的未成年少女,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项(强奸)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ADVERTISEMENT
根据警方调查,受害人与被告是情侣关系。9月20日早上7时10分,受害人步行到被告住家及进入被告房间。最初,两人只是躺在床上聊天,之后却发生性关系。
4天后的9月24日早上,受害人再次前往被告住家,并两度发生性关系;事发时,屋内没有其他人。
由于受害人的母亲发现女儿时常旷课,追问之下才揭发女儿趁著上学途中与男友约会及被强奸。
受害人母亲随后向警方报案,受害人则被送到麻坡政府医院进行检验,医生证实其私处有轻微擦伤,处女膜出现撕裂。
被告于9月24日下午被捕,并于今日被控3项强奸未成年少女罪名。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莫哈末凯利哈仑在下判时指出,法庭在考量了被告认罪、要赚钱结婚,以及控方指被告罪行严重等因素后,宣判被告每项控状须坐牢8年及打鞭2下。
法官也谕令被告的刑期同时执行,这意味被告只须坐牢8年及打鞭6下。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