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强奸伤人偷窃等24罪 16岁少年接受改造评估



(新加坡1日讯)新加坡一名少年多次与未满14岁少女发生关系,甚至在一次喝酒聚会后,与友人在停车场轮奸一名喝醉的13岁少女。
这名少年早前也偷脚车,对一名少年动粗,导致后者左臂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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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报道,现年只有16岁的被告,事后面对强奸14岁以下少女、蓄意伤人及纠众闹事等共24项控状。
他昨日在庭上承认其中6项罪行,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法官下令被告接受评估,看他是否适合接受改造训练,案展10月22日下判。
由于被告不满18岁,根据新加坡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媒体不可报道他的身分。
与友人性侵醉酒小女友
案情显示,被告在2023年与一名13岁少女结识,两人随之开始交往。同年8月,被告就与少女至少5次发生关系。
9月1日,被告和少女与一群友人在当地一家商场附近喝酒。
大约两瓶半的烧酒喝下肚后,少女当场大醉,呕吐时还弄脏了裤子。在场的3名女友人于是带少女到附近停车场更换衣物,被告和另外两名男友人则在别处等待。
换好裤子后,被告指示3名女友人把受害少女留下,并到停车场对面的巴士站等。被告跟着和一名男友人要另一名男友人把风,两人则在停车场轮奸少女。
负责把风的男友人后来发现有巡警,3人随即逃离现场,但强奸少女的男友人被警员拦下。
面对警员的质问时,男友人谎称不认识受害少女,被告后来也被叫回现场,但他同样否认识受害少女。
同伙向心理学家披露罪行
庭上透露,负责把风的男友人后来向心理学家透露事发经过,被告的罪行才被揭发。被告和少女已于2023年9月分手。
除了受害少女,被告也曾与一名14岁少女发生关系。
根据法庭文件,被告还曾于2023年6月对一名14岁少年动粗,把对方推在地上拳打脚踢,导致后者左臂挫伤。
同年5月,被告也参与私会党活动,在停车场与另一帮私会党党员见面,党员当时对一名14岁少年动粗,被告因此面对纠众闹事的罪名。
庭上揭露,被告还曾于2023年8月,偷走一名女友人价值约800元(新币;约2607令吉)的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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