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肢体性侵女友6岁女儿 单亲父亲否认有罪



(麻坡23日讯)日前在峇株巴辖被控虐待女友6岁女儿的42岁华裔单亲父亲,今日再被带到麻坡法庭面对另一项对女童的肢体性侵指控,惟他同样否认有罪。
被告王炳宽(译音,园地工人)在庭上表示无力聘请律师,希望由法律援助局指派律师为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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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要求获得承审推事法丁的批准,并将案件展延至10月15日过堂。同时,法庭也拒绝让他保外候审。
被告被控于今年2月至9月的某一天,在峇株巴辖默迪卡村的住家内触摸6岁女童的私处,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案情显示,受害人由奶奶带回家洗澡时,发现其身上有被鞭打的伤痕,就带她到医院验伤,医生却同时发现女童私处有撕裂的痕迹。被告于9月10日遭到警方逮捕。
育有3名孩子的被告于本月19日在峇株巴辖地庭被控虐待女友的6岁女儿,抵触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第31(1)(a)条文。当时被告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令吉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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