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屋业主积欠逾18万管理费 居委会诉首4名业主



(依斯干达公主城23日讯)士姑来皇后组屋区某栋组屋一些业主自2002年起至今年4月,积欠多年管理费,高达18万8000令吉,管理层将首批,即4名业主控上分层管理仲裁庭。法庭裁定在30天内清还积款,业主受促在限期内还款,否则有可能面对财产被充公的刑罚。
该栋组屋的管理委员会秘书郑思祥,在依斯干达公主城市政厅市议员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表示,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第757条文2024年修改后,管理层按照法律程序向业主追讨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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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管理层先对欠款最高的5名业主采取法律行动,他们于今年5月29日正式行动,先向业主发出第一封提醒还款的信函,但未有任何回复,因此便陆续采取其他步骤。
“最终,仲裁庭于9月17日做出裁决,限定这些 业主在必须在30天内还款;其中一名业主在收到第一封信后即来清还管理费。”
他续说,若这些业主未在仲裁庭限定期内清还积欠的管理费,管理层将会申请庭令,对这些业主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他透露,联合管理机构可向地方政府申请,并在建筑委员会与警察的协助与见证下,上门充公业主的流动资产,如电器,甚至家中的宠物,主要视欠款数额而定。

“管理层会租下一处置放这些充公的物品,业主清还欠款后即可赎回;反之,只能通过拍卖来抵销欠款;此外,法庭也可处以他们罚款和监禁。”
他提及,所有的相关费用,包括堂费、租赁费用等等,一律由违例的业主承担。
郑思祥指出,这栋组屋共有64个住户,管委会于2002年注册成立后,便开始征收每月30令吉的管理费。2024年委托一家产业管理公司来管理组屋,并召开常年大会及重组,管理费涨至50令吉,同时逾期缴款者也须付10%的逾期罚金。
他说,此前,仅有约30%的业主缴还管理费,重组后主动缴还管理费的业主达70%。然而,积下的欠款数额高居不下,部分业主仍旧拒绝还款。
“根据法律,我们不能给予折扣,或只是缴还现在的管理费,之前欠下的钱也必须偿还。其实,大家可透过分期付款的方式还款,希望业主们能尽速解决,否则组屋运作无法顺畅运作。”

另一方面,蔡丽惠表示,针对这起事件,她会整理相关文件,并分发予其他栋组屋的管委会,希望以此能起到警示作用。
她说,本身是管理皇后花园的民生事务,发现组屋区有许多未能解决的民生问题,如卫生环境、水沟堵塞、墙体出现裂缝等。经过调查后是管委会严重缺乏经费,因而无法解决上述问题。
她说,居民常向市政厅投诉管理不善,但一提到管理费,他们就沉默了。
“其实,征收管理费也是想让居市有个舒适的环境,如果管理层一直无法收到管理费,就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包括无法缴还公共设施维修费、水电费及清理费;政府、管理委员会或是管理层要相互配合,才能解决问题。”
她也透露,当局不时会举办座谈会,教导管理层如何管理组屋。她与市议会将继续扮演监督的角色,即要求每个管理层在指定的期限里召开常年大会,以及购买火险。
她强调,作为地方政府,与当局会一直陪同该区的市民一同做出改变。
出席新闻发布会者,尚包括:该组屋管理委员会主席许观仁、委员罗晨样、产业管理公司董事王翰隆、管理层负责人法拉哈娜、依斯干达公主城市议会建筑委员会官员法惹兹及慕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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