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1万买佛牌竟“毫无价值”?藏家怒告卖家败诉收场



(新加坡20日讯)一名佛牌收藏者花费6万4600新元(约21万2000令吉)购买6个泰国佛牌,5年后称饰品“毫无价值”而入禀法庭,指控卖方作出虚假陈述。
然而,法官认为她未能提供足够证据,最终驳回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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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视界新闻网》引述英文媒体报道,原告在2018年5月至6月期间,向中间人购买上述6个佛牌。
她指控对方当初声称佛牌“稀有且珍贵”,但实际上这些饰品既不稀有,也不含钻石,更无法出售。
原告在2024年3月曾尝试通过脸书售卖相关佛牌,却遭网友质疑价格虚高,甚至被指为“卖假佛牌的骗子”,她向被告退货遭拒后,入禀法庭控告对方误导。
被告否认曾作出虚假陈述,他表示,原告主动询问由泰国高僧古巴吉沙纳(Kruba Krissana)制作的佛牌,他只是协助她寻找相关物品。
法官下判时指出,原告无法证明被告曾有欺诈行为;判决书提到,原告未能清楚界定“假佛牌”的定义,也没有证据证明佛牌存在认证体系或估价机制。
法官指出,唯一能验证真伪的方式,是联系制作佛牌的僧侣,两人虽然有这么做,但原告没有提供任何确凿证据证明这些佛牌是假的;或提供这些佛牌不是僧人制作的证据。
关于佛牌是否含钻石的争议,法官表示相关水晶仅占饰品极小部分,且原告仅出示一颗水晶的检测报告,证明并非钻石,但这无关原告购买的决定。
此外,原告既未能证明遭受金钱损失,也未能证实佛牌投资价值下跌。若她纯粹出于收藏动机购买,那么佛牌仍属她个人资产。
法官也指出,原告是在购买逾5年后才提起诉讼,案件已超出合理时限,因此驳回其所有索赔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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