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强奸醉酒女客服 董事不认罪



(新加坡19日讯)一名公司董事与另一公司女客服为公事联络,之后因同天生日相约吃饭,怎料两人首次见面,女客服就指董事趁她喝醉时强奸她。董事不认罪,案件在高庭开审。
被告是现年37岁的李龙宽(音译),他被控一项强奸罪,指他在2021年9月15日晚上9时许,在受害人的家中强奸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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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否认罪行,案件在高庭展开审讯。
根据控辩双方都接受的案情,被告案发时是一家公司的董事,受害人则是另一家公司的客服人员。法庭文件并没有提到受害人的年龄。
受害人负责与顾客洽谈出口货物事项,而被告是她服务的顾客之一,两人为此联络,但并未见过面。
到了2021年,由于被告和受害人的生日刚巧在同一天,两人便相约于9月15日一起吃晚餐庆生。同一天生日相约共餐。
他们于当天傍晚5时30分在怡丰城的一家餐厅见面,被告等受害人赴约时,已在餐厅内喝着一杯啤酒。待她抵达后,两人除了吃主食外,也各喝了一杯红酒,接着还一起喝了两瓶红酒。
到了晚上约8时30分,受害人觉得喝多了,告诉被告她想回家,被告于是建议开车送她。从怡丰城回受害人家的车程约35分钟,抵达后,被告把车停在停车场,再陪受害人回她家。
受害人一到家就往厕所去,朝马桶呕吐了一轮,被告也在一旁为她拍背。
被告随后与她发生性关系。
主控官指,受害人当时已经醉得无能力以表同意,而被告在未经她的同意下,就与她发生关系,因此犯下了强奸罪。
被告否认指控,称两人是你情我愿,或至少他误以为对方是同意发生关系的。
控方将传召31名证人
控方将传召31名证人,包括专家,证明受害人当时并没有能力针对发生性关系与否表态。
受害人隔天凌晨到竹脚妇幼医院进行检验,血液样本中被检测每100毫升含82毫克的酒精。
另外,根据被告行车记录器纪录,也能听见车内的动静,包括受害人当时在回家路程中呕吐,口齿不清,明显醉得不轻。
控方昨日传召一名法医病理学家出庭供证,就受害人抵达住处时可能的血液酒精浓度及其所表现出的症状作出说明。
案件将择日续审。
受害人发短讯给被告:你太过分了
受害人昏昏沉沉地倒在床上,清醒的瞬间意识到遭强奸但无力抵抗,在被告离开前一分钟已拨电报警,之后也发短讯给被告说“你太过分了”。
根据受害人的说法,她在厕所吐完后,回房里躺在床上,当时昏昏沉沉,陷入有意识和无意识参半的状态。
当她突然清醒时,发现自己全裸。
但她因喝得太醉无力把被告推开,接着又昏睡过去。
控方指,根据警方监视器画面,被告于当晚9时50分离开受害人的家,受害人则在被告离开的1分钟前拨打999报警。
根据两人的短讯对话,受害人还在当晚9时54分给被告发短讯,指被告太过分了。
控方指,根据上门警员的随身摄像机画面,可见受害人当时全裸地蜷缩在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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