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一男拥枪被捕 男嫌涉马西诊所劫案被控



(新山29日讯)警方逮捕两女一男嫌犯,起获一把半自动手枪、多颗子弹及数包装有疑似毒品的包装袋,其中,男嫌犯涉及马西诊所抢劫案。
全国刑事调查总监拿督古玛今日召开发布会时,这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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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玛指出,上述涉案男子因涉及诊所抢劫和拥枪,触犯1971年军火法令,已于今日被押往新山法庭面控。
他续指出,根据警方调查,古来警方于8月14日凌晨1时20分,在古来的阿罗武吉路一带逮捕年龄介于18至42岁的一男两女。当时3人同在一辆车内,行迹可疑。
他表示,警方从男子的手提袋内搜出一把长9毫米的半自动手枪、一把9毫米的消音枪、一枚子弹和175发9毫米的实弹。
除此之外,警方也起获数个塑料袋,内含疑似冰毒、海洛因、大麻和摇头丸等毒品。
他指出,男子拥23项刑事案和毒品案前科,其尿液检验对毒品呈阳性反应。
“另两名女子也同样曾犯下刑事案和毒品案,他们的尿液检验对毒品呈阳性反应。”
他特别提到,上述男子与今年7月19日在马西发生的私人诊所抢劫案有关。

他重述案情说,当时,男子独自进入诊所,指示诊所内的43岁巫裔女子将现金和金饰放入柜台上的袋子,同时用抢指著女子;随后乘坐一辆摩拖车逃逸,临走前还开了一枪。
关于男子今早被押往法庭面控,他说,男子共面对6项控状。
他表示,当局首先援引1971年军火法令4(增刑)条文和8(增刑)条文提控男子。
“在1971年军火法令4(增刑)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终身监禁和鞭笞不少过6下。至于相同法令8(增刑)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处监禁最高14年和鞭笞不少于6下。”
此外,他提到,当局也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A(2)条文和39A(1)条文控告男子。
“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A(2)条文之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少于6年,或终身监禁及不少于10鞭笞。”
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A(1)条文之下,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少于两年和鞭笞3至9下。
“两名女子最后转作污点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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