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近70万虚报开销 狮城1医企前董事罚52万



(新加坡22日讯)新加坡一家医疗企业前董事与企业高层串谋,明知对方虚报娱乐费用开销,但仍批准申请,以致企业多发放约21万3000元(新币,下同;约69万9146令吉)款项。
不过,该前董事在事迹败露后被控,被判处罚款16万元(约52万518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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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报道,被告辛大伟(46岁)事发时除了是一家医疗企业的董事外,也是当地一家房地产投资公司的总裁。
他共面对6项伪造账目控状,昨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认罪。
案情显示,被告于2017年,在企业董事陈锦松(51岁)和曾百胜(51岁)介绍下,认识了一家保险公司的首席执行长周科林(译音,57岁)。
庭上透露,根据该医疗企业的政策,凡要报销娱乐开销,申请者须提交相关收据,以供财务部批准。
被告、曾百胜和陈锦松则能自行批准申请,3人也经常会相互批准彼此的开销申请。
调查显示,2018年某一天,曾百胜告知一名常务董事,自己会用虚高的开销收据,向该医疗企业要求报销,而这一安排也获陈锦松同意。
曾百胜也告诉常务董事,这些款项将用来支付周科林,作为他向企业提供“顾问服务”的费用。常务董事随之将这个信息传达被告,后者同意安排。
意图欺骗多发放约21万3000元
2019年1月至11月,曾百胜提交6份伪造收据,向企业报销约33万4457元(约109万7814令吉)的娱乐开销,但实际上相关费用只约12万零630元(约39万5953令吉)。
尽管知道收据是伪造的,被告还是批准申请,意图欺骗企业多发放约21万3000元。
罪行揭发后,被告去年2月被控。
被告代表律师说,被告在这起事件中并没有扮演积极角色,也不是为了个人利益犯案;被告也配合当局调查和认罪,因此恳请法官念在初犯且犯罪时长短,判他罚款12万元(约39万3885令吉)。
控方则指出,被告知道这些开销是虚报的,但考虑到他并非主谋,也没有从中获益,促请法官判他罚款至少15万元(约49万2357令吉)。
被告也面对两项伪造账目和5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
案件昨日审理时,控方申请撤销这7项控状,判被告无罪释放。这一申请获法官批准。
陈锦松,曾百胜和周科林则因涉嫌贪污罪,早前也被控,他们的案件仍在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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