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其他公司识别号码 货运代理公司被罚款3.6万新元



(新加坡19日讯)狮城一家货运代理公司因为滥用其他公司的识别号码,被罚款3万6000元(新币,下同;约11万8484令吉)。
《8视界新闻网》报道,新加坡关税局发布文告说,这起案件同虚假申报出口到澳洲的香烟,与其他货品的案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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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公司共面对26项控状,并对其中13项认罪。其余13项控状则交由法官量刑时一并考虑。
文告说,去年1月15日,关税局在检查从迪拜出口到澳洲,并在新加坡中转的一批货物时,发现涉案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一家公司的识别号码,为这批货物申请4份准证,而且无法按要求出示出口提单。
新加坡关税局通知澳洲当局,对方检查后发现这批货物实际上是超过1000万根香烟,而非所申报的商品。
跟进调查也显示,涉案公司于同年2月到3月出口的5批货物中,为其中4批申请16份出口准证时,也使用了另一家公司的识别号码,而且也没有保留出口提单。这些货物都被发现将香烟虚报为其他货品。
调查发现,一名身在印度的不明人士聘用涉案公司,为这些香烟申请准证并提供运输服务。不过,涉案公司在没有确认对方提供的资料和货品的情况下,就申请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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