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踢4岁童致腿伤 狮城前女教师认罪待判


(新加坡24日讯)新加坡一家幼儿园的前女教师,因险些遭坐在地上的女童绊倒,于是出脚猛踹女童右小腿,她昨日被控并认罪,案件展期至8月19日下判。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阿拉梅卢(57岁)面对一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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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女童事发时4岁,是幼儿班一年级幼童。为保护孩子,当地媒体不许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她身分的信息。
案情显示,被告事发时是幼儿园的教师,幼儿园的孩子称她为“Meloo老师”。
2024年4月2日,被告负责照顾幼儿园幼一班学童,受害人也在这一班。被告一早开始教课,孩子随后吃午饭洗澡,准备睡午觉。
上午11时55分,被告为孩童的睡床进行消毒,后将睡床摆放在地板上。
7名孩童当时坐在教室一角,被告指示他们移到别处,好让自己能摆放睡床。其他6名孩子随后移开,唯独受害小孩还坐在原地不动。
转身险遭女童绊倒出脚猛踹
被告摆好睡床,转身时险些遭还坐在地板上的受害人绊倒。
虽没真正被绊倒,被告还是大发雷霆,猛踹受害人右小腿,同时大声呵斥对方坐好。
受害人被踢后感到疼痛,接着抱腿埋头。被告事后未安抚受害人,只是一味继续责骂。
被告:不记得事发经过
庭上透露,受害人的母亲在事发当天傍晚到幼儿园接女儿回家,受害人于是向母亲申诉自己因为没坐好而遭老师踢。
母亲见女儿腿上有瘀伤,于是质问幼儿园。
被告当时已离开,其他教师遂通知受害人母亲隔天会向校长反映。母亲当晚报警。
受害人之后也到医院验伤,根据医疗报告,她的右腿胫骨处出现1公分左右瘀伤,事后拿了两天病假养伤。
根据法庭文件,当调查人员问被告曾对受害人做了什么,被告只说不记得事发经过,称自己当下可能不经意用脚触碰了受害人的腿。
被告于去年7月被控上庭。
新加坡幼儿培育署发言人早前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涉事幼儿园进行调查后,马上暂停被告的职务;被告随后辞职,至今没有在任何学前教育领域的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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