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岁劳工涉谋杀单亲妈妈与友 表面证据不足判无罪逃过死刑



(新山18日讯)39岁劳工于7年前遭提控谋杀一名单身母亲和她的男性朋友,今天在表面证据不足下,获新山高等法庭宣判无罪。
承审本案的高庭法官拿督阿布巴卡宣读判词时指出,法庭审查控辩双方的书面陈词,控方在陈词中未能提出针对被告嘉古玛的表面证据,以证明事发时51岁的死者卡玛拉,以及59岁死者西瓦拉贾受到的致死伤害是被告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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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控方提出2018年10月31日晚上7时至11月1日凌晨3时的可疑时间点,然而,根据控方证人的证词,当天晚上11时40分,卡玛拉仍在打电话。
“没有其他证据足以将被告与2名死者被谋杀联系起来,以及证明被告是最后一个与死者在一起的人。”
“在被告的衣物或其他物品上没有发现死者的血迹,调查人员也没有拿走被告的衣物或其他物品,来检测是否含2名死者的脱氧核糖核酸(DNA)。”
“控方也未能证明被告在当铺出售的珠宝是否属于死者卡玛拉,死者儿子在供词中无法确认这些珠宝是否属于其母亲。根据控方证人的供词,死者身上仍有珠宝,因此存在疑问。”
在新加坡当劳工的被告嘉古玛,被控于2018年10月31日晚上7时至11月1日凌晨3时,在士姑来皇后花园汉泽峇14路组屋区谋杀,并导致卡玛拉和西瓦拉贾死亡,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判处绞刑。
控方共传召20名证人,主控官为朱安尼达副检察司,被告的辩护律师则是拿汀菲丽达和沙拉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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