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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56pm 03/0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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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贩运藏毒13公斤 4男女面对5控状

(已签发)柔:涉贩运藏毒13公斤   4男女面5控状
被告被警方带离推事庭。(取自大都会日报)

(新山3日讯)涉嫌在公寓内贩运及收藏超过13公斤毒品,两名华裔男子与两名越南女子今早在新山法庭面对5项控状。

4名被告分别是郑信良(46岁)、郑伟斌(36岁)、范氏贵(26岁)和农氏宁(29岁)(人名皆译音)。4人同时面对5项控状,而郑信良也另外被控3项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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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今日先在推事莎雅米尼面前,聆听通译员以华语宣读的两项贩毒指控,4人向法庭表示明白控状内容。

两项控状指他们涉嫌共谋,于2025年6月19日中午12时许,在新山丹绒布特里路段一栋公寓单位内,拥有重12公斤的摇头丸粉末和375颗摇头丸,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以及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伙)同读。一旦罪成,将面临死刑,或终身监禁并鞭笞不少于15下。

4名被告也在另一推事庭被控,控状指他们于相同的地点和时间,涉及3项拥毒指控,所涉及的毒品包括7克摇头丸、520克硝甲西泮与25克克他命,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2(3)条文下被判刑,以及与刑事法典第34同伙条文同读,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10万令吉、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案件分别由诺阿菲卡和阿米拉副检察司担任主控官,范氏贵的代表律师为瑟万德兰,郑信良的代表律师则是西蒂娜蒂雅。

两个推事庭皆不允准4名被告保外候审,案件皆定于9月3日过堂,以等待相关的化验报告出炉。

与此同时,郑信良也另外被控3项拥毒控状,控状指他于6月19日下午3时10分,在新山滨海公主园(Taman Bayu Puteri)的一间公寓单位内,分别拥有4.64公斤摇头丸、79克冰毒和28克硝甲西泮毒品,法庭过后将此案定于9月4日过堂,以等待相关化验报告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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