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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二三事

发布: 5:34pm 25/06/2025

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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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与夫合谋设局 骗情夫72万

(已签发)柔:狮城二三事:妇与夫合谋设局  骗情夫22万新元
被告王志伟。(新明日报图)

(新加坡25日讯)妇女与丈夫共谋欺骗她的外遇对象,向对方谎称有投资门路,骗对方出22万元(新币,下同;约72万9135令吉)支付7间公寓单位的订金,还保证3个月后能大赚171万7281元利润。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49岁的郑美玲和50岁的王志伟,两人是夫妻关系。王志伟于1999年至2006年当过房屋经纪,之后改当散工。郑美玲则是一名家庭主妇,两人各面对一项共谋欺骗的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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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发)柔:狮城二三事:妇与夫合谋设局  骗情夫22万新元
被告郑美玲。(新明日报图)

受害者是一名48岁男子,与郑美玲在2014年至2017年搞婚外情。

谎称可大赚171万元利润

案情显示,两名被告在约2015年9月共谋欺骗受害者。郑美玲在王志伟的指示下,向受害者谎称房屋市场不景气,有发展商愿意以折扣价,将一些卖不出去的公寓单位出售给房屋经纪。

郑美玲告诉受害者,王志伟曾当过房屋经纪,因此郑美玲能当中间人,帮受害者购买公寓单位。

郑美玲也说,这些单位日后能以更高的价钱售出,并且在3个月内有所回报,保证利润高达171万7281元。

受害者听信郑美玲的谎言,在2015年9月至11月间,共将22万元交给郑美玲作为购买7间公寓单位的订金。

到了约2016年1月,受害者仍迟迟未收到投资回报,因此怀疑自己被骗。他质问郑美玲,却得不到一个实质的答案。

受害者最终意识到自己拿不回订金,在2017年3月与郑美玲分手,并于2019年12月12日报警。

两名被告昨天认罪,案展下个月17日下判。(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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