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5000令吉贿赂柔州移民局副局长 3华男不认罪




(新山17日讯)3名涉嫌以2万5000令吉贿赂柔佛州移民局助理副局长的华裔男子,今早在新山地庭面控时不认罪。法官裁定以每人5000令吉的保释金保外候审,案件定于7月18日过堂。
根据《阳光日报》报导,31岁的颜志谦、42岁的赖毅强及51岁的王建兴被控于2025年1月11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在新山实达热带花园的柔佛州移民局执法部门行动小组办公室,试图以2万5000令吉现金贿赂柔佛州移民局助理副局长,以换取不对5名违反1963年移民法令的外劳采取执法行动。(人名皆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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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214条文(献议赠予或归还钱财以换取掩护罪犯),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高6个月监禁、或罚款最高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3人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表示明白。此案的法官为拿督阿末卡玛,主控官副检察司为法依扎,3人的代表律师为亚伯拉罕马修。
检控官向法官建议将每名被告的保释金定为1万5000令吉和1名担保人。律师为他们求情时表示,3名被告因为工厂人手短缺而面对财务问题,请求法官降低保释金。
法官最后允许每名被告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并将案件定于7月18日过堂以提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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