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私藏销售逾6.4公斤毒品被控 无业男不认罪




(笨珍4日讯) 一名无业男子因为涉嫌私藏及销售超过6.4公斤的“摇头粉”(MDMA)等毒品,今日被控上笨珍推事庭。
被告刘吉林(人名译音,35岁)面对的第一项控状,是销售6.4公斤的“摇头粉”。而另外3项控状,则是被告拥有20.04克和1.06克的冰毒,以及5.66克的K他命。但被告对这3项控状皆不认罪。
ADVERTISEMENT
被告因为销售毒品,将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 条文下被控,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及不少于12下鞭刑。
在私藏毒品方面,则被控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罪成可被判不超过5年监禁、最高罚款1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为阿尼斯副检察司,被告并没有代表律师,
由于罪行严重,主控官反对保释,法庭也裁定被告不准保释,并指示被告尽快委任律师。
案件定于8月5日过堂,以等待提交化学报告。
柔佛警方于5月25日展开取缔行动,在笨珍一间民宅起获市值逾107万令吉的毒品,并逮捕一名35岁男子助查。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