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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49pm 30/0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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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供应童工被控 妇女不认罪1.7万保释

非法供应童工被控   妇女不认罪1.7万保释
被告在面对摄影镜头时以手遮面。(在场者提供)

(新山30日讯)一名涉嫌担任“”,向企业提供的妇女,今早在新山地庭面对两项非法贩运和的指控,惟她对所有控状皆表示不认罪,获批准以1万7000令吉保外候审,案件定于8月27日过堂。

被告是55岁的哈丽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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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控状指于2024年12月19日傍晚6时54分,在士乃机场城(Senai Airport City),贩运一名年龄介于10岁到12岁的男童,并剥削他进行违反1966年儿童及青少年(雇佣)法令第5(1)(c)条文的活动。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于上述时间和地点,对一名年龄介于13岁至15岁的少女犯下相同罪行。

她因而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14条文,罪成可被判终身监禁或5年监禁与鞭刑。

据知,两名受害者为菲律宾籍,被安排在一家电池厂工作。

此案的主控官为陈彦唐(译音),被告由律师阿玛比利取代原任律师莫哈末阿米尔鲁为她辩护。

主控官向法官建议让被告以每项控状2万令吉的保释金、交出护照及每个月向移民厅报到,作为保释条件。

律师为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与丈夫育有4名孩子,目前两人都在待业中,而且被告患有高血压。

“被告原本也只是被告知需要到移民局录取口供,所以她和家人只有很短的时间来筹集保释金。”

法官达哈最终允许被告以两项控状1万7000令吉以及上述附加条件保外候审。被告也不得在审讯期间联络或骚扰两名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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