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狮城组屋全裸游荡 保释期露体被控待判



(新加坡29日讯)25岁男子全裸在新加坡一座组屋四处走动,向一名正在晒衣服的女子做出猥亵举动,他被捕后获保释,未料期间又在另一个楼层重犯,甚至在楼梯间自慰。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王天胜(译音,25岁)本月27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面对包括在公共场所裸露、做出猥亵行为、恶作剧等4项控状,他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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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至6月10下判
案件展期至6月10日下判。
受害女子身份获保护 媒体禁泄露相关信息
受害者是一名38岁女子,与丈夫住在组屋6楼单位。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她身份的资料,包括案发地点。
案情显示,2024年7月21日,被告在组屋游荡,想找到女性对象向她们裸露生殖器,从而满足自己。
当天上午,被告从7楼走到6楼的楼梯间时,看到一名女子正在走廊上晾衣服。
脱光衣物与受害者对视
发现女子跟他对视后,被告居然脱光衣物,持续与受害者对视,故意向她露出生殖器。
受害者震惊不已,立即冲回家告诉丈夫并报警,而被告随即逃回家中躲避。
警方当天下午逮捕被告,隔天允许他保释。
然而,在调查期间,被告仍继续在组屋裸露身体,但他刻意避开6楼。在这期间,他多次经过16楼,注意到某个单位住了至少1名女性。
楼梯间脱裤露出生殖器
2025年2月9日下午,被告发现该16楼单位的大门敞开,便在楼梯间脱下裤子,露出生殖器,甚至当场自慰,刻意要让屋内的女性看到。
屋主女儿目击裸露男子 警方获证录像确认行为
被告接着连上衣也脱掉,全裸走过单位门前,并向屋内张望。
屋主的女儿当时坐在客厅沙发,她看见被告赤身裸体从门前走过,立即告诉父亲。
受害者父亲查看门外临控器的录像,确认被告做出猥亵行为后愤怒不已。
警方两天后逮捕被告,将他还押至3月25日。
被告的律师求情时指出,新加坡心理卫生学院的评估报告显示,被告虽然没有患上精神疾病,但有情绪障碍;被告也未与受害者有任何身体接触,没有造成实际伤害。
不过,控方反驳称,不能因为被告没有触碰受害者,就断定他没有造成伤害,他的行为已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心理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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