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

大柔佛焦点

发布: 4:11pm 09/05/2025

受伤

保姆

婴儿

托儿所

疏忽

受伤

保姆

婴儿

托儿所

疏忽

医院宿舍托儿所保姆 疏忽照顾婴儿被控上庭

医院宿舍托儿所保姆 疏忽照顾婴儿被控上庭
被告阿米拉(左二)在家人和律师的陪同下,步入居銮地方法庭面控。(在场者提供)

(居銮9日讯)居銮中央医院宿舍被控照顾5个月大的,惟这名20岁的女子表示不认罪。

被告阿米拉今日在居銮地方法庭面控,控状指出,她在4月8日晚上8时30分至翌日清晨7时之间,在居銮中央医院宿舍的托儿所内,照顾当时仅5个月大的女婴莎拉时,以可能导致她的方式,让女婴处于危险之中。

ADVERTISEMENT

在地方法官奥斯曼阿芬迪莫哈末沙烈面前听取控状后坚称无罪,因此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31(1)(a)条文(即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

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5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通译员念出控状后,被告阿米拉表示不认罪。

主控官努拉米扎建议以1万5000令吉作为保释金,但被告的辩护律师诺丽雅娜哈欣表示,被告目前无业,事发后无固定收入且仍由家庭供养为由,恳请法庭将保释金减至5000令吉。

法官慕吉最终裁定被告可以8000令吉和1名担保人进行保释,同时指示她必须每月1日向邻近警局报到一次,并不得干扰控方证人。

案件将于6月13日再次过堂,届时将提交医药报告。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