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23日讯)一名青年男子犯下偷窃罪,去年在外保释期间竟在住所性侵13岁女童,最终被判坐牢9年又3个星期,以及鞭笞12下。
《8视界新闻网》报道,现年21岁的莫哈末赫米(Muhammad Helmi Halim)昨日对一项强奸罪和一项偷窃罪表示认罪,另外3项控状在量刑时被纳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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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受害者,法庭下令媒体不得公布受害者的名字。
被告通过视讯面控,为自己的罪行道歉并承诺不会再犯。他说,希望今后能好好照顾家人和未婚妻。
法官苏克斯勒(译音,Kessler Soh)则表示,被告犯下了非常严重的罪行。“我希望如你所说,这是你最后一次犯罪。出狱后,你要好好照顾家人。”
盗窃价值近200新元商品
庭上透露,莫哈末赫米和受害者于去年6月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当时,他正被保释在外。
被告曾于去年1月13日至1月18日期间5次到同一间加油站,偷走无线耳机、游戏机套装和汽水等物品。法庭文件显示,偷走的15个商品总价值为173.70元(新币,下同;约582令吉),而他至今未赔偿。
受害者于去年6月首次在被告家里留宿。当时,她和被告,被告当时的女朋友和其他朋友聚会至深夜。因受害者的母亲曾威胁若她迟过晚上11时回家就会锁门,她便不想回家。最终,受害者在被告女友的建议下留宿。
之后,被告和受害者再次于同月和朋友一同聚会至深夜。受害者同样因发现临近晚上11时而不想回家。被告邀请她到自己的家过夜,而对方也同意,当时被告女友不在场。
在前往被告的家时,被告提出性要求,受害者拒绝了,被告也未再纠缠。不过,就在当晚,当受害者睡在被告旁边时,被告突然性侵对方。
受害者在过程中被惊醒,尽管奋力挣扎并多次喊“够了”,但被体型更加健壮的被告压制,让对方最终得逞。她在隔天清晨离开现场。
若强奸14岁以下未成年人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处监禁长达20年和鞭笞多达1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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