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17日讯)新加坡一名29岁男子去当地健身房晨运,途中遇车祸丧命,肇祸女司机称男子突然冲过马路,来不及刹车,验尸官最终裁定此案为交通意外。
《新明日报》报道,这起车祸发生在去年3月3日早上7时左右,地点是在当地蔡厝港环道与蔡厝港通道的T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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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是29岁的萧韩岩,生前是一名工程师,与母亲同住。
肇祸女司机是23岁的蔡月琳,当时车上还有她的男友以及男友的兄弟。
据蔡月琳所述,案发前一晚,她和男友、男友的兄弟,以及另一友人吃宵夜,随后众人去了一家酒店,隔天早上五六时才离开。她先送友人回家,再送男友的兄弟回家。
根据死者的手机记录,他早上6时26分出门,直到6时58分就没了之后的行踪,相信当时发生了车祸。
根据蔡月琳的口供,她在蔡厝港通道往德惠道的方向行驶,当时遇到绿灯,因此继续前行。
她也称看见死者在右方,原本停在第一条车道和第二条车道中间,怎料突然冲过马路,她来不及刹车或闪避,因此撞上。
交警指蔡月琳车上没有安装行车记录器,路上的监控器位置又较远,因此没能确定案发时是否是绿灯。
当时,一名警察刚好路过该路段,下车帮忙。
当时下着大雨,虽然他没有看到车祸发生,但据他观察,蔡月琳车速不快,事故发生后与她交谈,也没有察觉酒气或喝酒的状态。
死者送院抢救,但最终仍回魂乏术,于3月6日不治。(人名译音)
不知要等交警 司机带走死者包包 验尸官裁定意外
萧韩岩送院时,院方发现他头颅骨和颈椎骨折,抢救后不见好转,3月6日早上生命体征开始不稳定,并于早上11时13分宣告不治。
验尸报告指死者的死因为头部重创。
验尸官说,意外发生时,死者撞上车子右边的挡风玻璃,随后摔在距离肇祸车子约3辆半到4辆车的距离。
证据证明肇祸司机当时没有酒驾,也没有超速,没证据证明是他杀。
验尸官最终裁定为一场不幸的交通意外,并向死者家属致哀。死者家属在庭上落泪。
证据证明司机未酒驾或超速
死者家属曾通过律师在研讯中提出,死者手机的定位事后出现在巴士转换站约半小时,询问蔡月琳是否带走死者的手机。
验尸官昨日在结论中提到,根据蔡月琳男友的说法,救护车载走死者后,他们发现死者的包包,因此决定收进车里,暂时保管。
蔡月琳称不知道车祸后要在现场等交警抵达,因此离开后将车子停在住家附近的停车场,并去办了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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