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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二三事

发布: 11:28am 15/04/2025

罚单

海鲜

新加坡食品局

肉类

冷库

食品加工

鱼场

经营无照食品加工厂和冷库 鱼场被罚1.9万新元

(已签发)柔:狮城二三事:经营无照食品加工厂和冷库 鱼场被罚1.9万新元
新加坡食品局检查时发现,一家鱼场在未取得执照的食品加工场宰杀牛蛙和鱼。 (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15日讯)经营无照场和储存产品的,多次被警告后仍不悔改,向一家开出1万9000元(新币,下同;约6万3828令吉),鱼场负责人未阻止违法行为,也被罚款1万4000元(约4万7031令吉)。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食品局昨日发文告,说明针对这家鱼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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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食品局说,在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间,食品局执法人员多次在开胜贸易鱼场(Khaiseng Trading & Fish Farm Pte Ltd)位于梁宙弯(Neo Tiew Crescent)的工厂进行检查。

检查发现,鱼场无照处理牛蛙和鱼类,也在未经允许情况下,将海鲜和肉制品储存在无照的冷库内。

当局曾多次向这家鱼场发出警告,并加强执法检查,但鱼场仍然继续这些违法行为。当局在检查中,共缴获超过660公斤的肉类和海鲜制品,包括鲶鱼、蛙肉和鳄鱼肉。

食品局强调,违法在无照设施加工和储存肉类,以及海鲜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根据相关条例,未获得食品局执照便将场地用做加工或储存者,可被罚款至多1万元(约3万3594令吉),或不超过12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另外,被发现持有存放于无照冷库中并意图销售的肉类或海鲜产品者,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元(约16万797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两年,或二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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