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7日讯)被控在购物中心内性侵5岁女童,30岁巫裔销售员不认罪,案定4月28日过堂。
ADVERTISEMENT
被告莫哈末哈菲兹旺今日被押往新山地庭,在地庭法官达哈面前被控。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3月16日晚上8时15分在新山宏艺花园的哈摩尼安路一带的购物中心内,性侵5岁女童,因而触犯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令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20年和施以鞭笞。
被告患有侏儒症,在庭上听完控状后,声称无辜,要求法庭将之释放。
法官达哈表示,此案还未下判,被告只需向法庭求情降低保释金。
未有代表律师出庭的被告,过后以需照顾父母,母亲患有哮喘为由,要求法庭将保释金降至5000令吉。
主控官在庭上表示,被告与受害者没亲属关系,除了建议2万令吉保释金条件外,也提出3项附加条件要求,包括不得干扰受害者和证人、每月向警局报到,并向法庭呈上国际护照。
法官最终允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金,一名担保人,以及上述3项附加条件之下,获保外候审。
法官裁决案定4月28日过堂,以呈交件和让被告委任律师。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