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翻新法过去几周闹得沸沸扬扬,该法案虽还未正式进入立法程序,但引来各界的不实指控,接下来的立法过程似乎将笼罩在种族课题的烟雾中。
纵观全局,该法案早在国阵与国盟时代就开始研究及起草,而不是如外界所说的“行动党计划把马来人慢慢赶出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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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应客观及理性看待该法案实行后,是否有助改善我国失修建筑物及住宅区的环境,尤其是组屋区,而不是一味地用种族角度,放大该法案的弱点捞取政治资本。
我国从七八十年代开始,在城市兴建组屋等分层地契的房屋,当时并没有非常成熟的制度来监督及维护这些建筑物。
直到2013年,我们才有了较成熟及全面的分层地契管理法令(757法令),可是757法令真的有让组屋、公寓等多层建筑物的管理越来越好吗?我的答案是未必。
该法令给予管理层较多的权力,包括收取管理费、进行提升工作、购买保险、罚款居民等。但缺乏地方政府监督,民众意识又低,该法案并没有很好地执行,让许多组屋及老公寓陷入死胡同。
这些老旧的多层建筑物,环境、卫生及生活条件极差,接踵而至的是大大小小的社会问题。
我们看看老旧组屋、公寓的情况,很明显现有管理法令已无法纠正过去埋下的错误。为什么呢?因为修缮的金额过于庞大,几千万令吉,甚至过亿令吉都未必能解决问题。
若要彻底地改变老旧多层建筑物的环境,拆除重建几乎是唯一的选择。政府也必须和私人企业合作,才能达到互惠互利的作用。
目前,若一栋组屋要终止分层地契并重建,需获得100%屋主的同意,要完成这项“壮举”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全国完成翻新的案件屈指可数。
100%同意的门槛也让许多想改变的居民,只能继续接受脏、破、旧的居住环境。
有许多危楼和已废弃的多层建筑物,因为难以联络到屋主而迟迟无法翻新。
为什么100%同意的门槛让人望而却步呢?因为年龄较大的建筑物单位,必定已经过多次买卖及外租,业主也可能已年迈或交给其他人打理,要联络上非常困难。
有的情况则是父母和孩子没有完成转换名字,手续不仅耗时,费用还不少。
如果拒绝重建的屋主是因为行动不便、脾气古怪、要求离谱、不合群等原因,那100%同意的门槛几乎不可能达到。
就算是现在的75%及80%门槛,也都不如外界所说的那么简单。
虽说该法案的通过未必能解决大部分老旧组屋的问题,但调低后的75%及80%,可让更多的翻新建议重新回到谈判桌上。
危楼重建的51%同意门槛,相信也能让许多业主重新争取他们的权益。
该法令对少数(反对)群体的权益保护虽备受争议,但城市的发展不能因为一小撮人而停止。重要的是我们如何在谈判的过程中,为每位屋主、居民争取最好的福利与权益,这些都是法案中没有忽略的。
我相信城市翻新法势在必行,但我国分层地契的命运依然取决于如何管理这些分层建筑,若757法令没有修改及加强,还会有更多的组屋、公寓踏上残旧破烂的道路,再多的重建都是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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