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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二三事

发布: 5:06pm 09/03/2025

吸烟

二手烟

监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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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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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监视器揪二手烟 律师:涉隐私权

当局的监视器画面曾拍到居民乱丢烟头的情况。(新明日报图)

(新加坡9日讯)议员黄国光在国会呼吁当局利用执法,保护居民免受困扰。受访律师点出为何监视器可抓垃圾虫但目前不适合抓烟客。

《新明日报》报道,义顺集选区议员黄国光曾就二手烟议题在国会提出休会动议,希望当局立法阻止人们在住家阳台和窗户旁,但政府以执法困难、侵犯隐私等理由回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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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日前在国会中再次呼吁政府采取行动,避免公众生命遭受二手烟的危害,并敦促政府立法禁止居民在窗边和阳台吸烟。

黄国光说,虽然新加坡环境局发出公告禁止居民在窗边或阳台吸烟,也无济于事。尽管居民可到社区调解中心和邻里纠纷仲裁庭寻求帮助,最终也会因无法搜集证据,导致案件多次被驳回。

新加坡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高级政务次长马炎庆回复他时指出,若有合适的科技能侦测居民在单位内的窗边或阳台吸烟,将采取相关行动。

黄国光则回应,环境局使用监察摄像机侦测高楼抛物,过去就有摄像机拍到居民在窗口抽烟的画面。他认为这种摄像机也可以用于侦测在窗口抽烟的居民,相关技术是存在的。

马炎庆解释,这种摄像机一般安装在底层,只有无法在底楼安装的情况下,才会将摄像机安装在住屋楼层。他也指出,一概使用这种侦测方式来侦测,对居民隐私具一定影响。

律师黄国彦受访时指出,目前只有法律条文规定一些特定地方不能抽烟,但没有任何法律条文禁止二手烟或规定居民在家里不能抽烟。

然而,垃圾虫及高楼抛物则有明确法律规定不能这么做,因此是否应该使用监视器来抓在住家制造二手烟的人,关键之一就是有没有立法禁止公众这么做。

律师萧锦耀指出,使用摄像机侦测居民是否在阳台或窗边吸烟涉及隐私权问题,若当局有意立法,必须平衡公共利益以及个人权利。

被目睹在家裸露 属公共猥亵行为
马炎庆:不能与吸烟相提并论

议员表示若有法律禁止居民在家中裸体,当局理应针对吸烟行为立法。

黄国光在国会发表自己的观点时提到上述看法。马炎庆则回应,这两者不能相提并论。

萧锦耀受访时指出,两者不能相提并论的原因之一,在于在家中裸体被其他人看见,属于公共猥亵行为,涉事者有可能会被判监,刑法甚至比非法抽烟来得更重。

至于是否该立法禁止在家抽烟,黄国彦认为在窗边或阳台吸烟是否会为邻居造成困扰,涉及的是居民的道德判断,立法禁止居民在家里抽烟,可能会显得矫枉过正。

萧锦耀补充,其实当前已有充分的法律途径遏制二手烟问题,邻里纠纷解决法令下,释放过多烟雾是对邻居造成干扰的行为之一,是可以追究的。

邻居二手烟致妻癫痫 居民盼加强执法力度

记者早前报道,一名武吉班让居民申诉,楼下邻居三四人常年在屋内吸烟,导致二手烟飘上楼,甚至引发中风妻子的癫痫发作,并称妻子闻到二手烟后昏迷送院。

记者再次联系上该居民詹先生(51岁)。他受访时表示,楼下邻居仍持续抽烟,尽管已向多方求助,对方仍未收敛,让他非常无奈。

他希望,当局可以通过某种形式加强执法力度,进而解决问题。

“虽然他们是在自己的家里抽烟,但若烟飘进家里影响到我们就是问题了。”

詹先生也感谢黄国光一直努力不懈为那些受二手烟影响的居民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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