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坡5日讯)用刀捅伤同乡,尼泊尔保安人员认罪后被判坐牢6年,刑期由2025年1月19日被捕日算起。
被告是33岁的阿努劳勿。他被控于今年1月18日晚上9时40分,在麻坡二马路一间餐厅后方,用刀捅伤同为尼泊尔籍男子的腹部,抵触刑事法典第326项(持武器严重致伤他人)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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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20年监禁,并加罚款和鞭笞。
案情显示,被告与伤者于1月18日晚上9时许到上述餐厅用餐,过后他们从后门出外;岂料伤者不久后返回餐厅,向员工投诉腹部遭人捅伤。
伤者被送到麻坡政府医院救治。医药报告显示,伤者的腹部被人以利器捅伤,截至目前,伤者仍在医院养伤。
警方接获投报后,于翌日中午12时45分,在麻坡三马路一间屋子捕获被告,并在被告带领下到上述餐厅厨房里起获一把28公分长的刀子。
麻坡地庭法官莎雅妮聆听了副检察司奥斯曼阿凡及被告针对刑罚的陈述后,宣判如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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