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打丁宜27日讯)无业男子非法持有枪械,今早被警方押往法庭面控,他承认2项指控,被判罚款6000令吉。
《马新社》报道,65岁的被告奥马布萨里一共面对2项控状,法官海达利札在被告认罪后,判他每项指控罚款3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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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被指在2月21日中午时分,于哥打丁宜的巴西班江园坵(Ladang Pasir Panjang)一处住宅内,非法持有一把自制霰弹枪及108发12口径霰弹枪子弹。
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规定,若被定罪,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或罚款最高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是诺阿育尤希达雅副检察司,被告则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律师努阿非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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