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27日讯)执法当局持续展开针对非法工厂破坏环境的“獠牙行动”(Op Taring Landai),本月在2项突击取缔行动中,再扣捕16名本外地男女助查。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古玛昨晚发表文告披露,大马水警行动部队第二分队情报单位于2月24日及25日,分别联合大马棕油局(MPOB)南区办事处及柔州环境局,在巴西古当和古来进行了2项突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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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突袭行动于24日下午3时左右,在巴西古当白沙花园(Taman Pasir Putih)的一家棕油厂展开。

在上述行动中,执法人员查获一批总值约164万6600令吉的物品,分别为:35吨棕榈油厂废水(POME)、40吨容量的钢制油罐、一套锅炉、一套生物柴油处理机、7台油泵引擎、一套压缩机泵、1万1200公升废棕榈油等。
同时,一名年逾30岁的本地男子也遭现场扣留助查。
大马棕油局援引2005年大马棕油局(执照)条例第5条文跟进调查,在同一条例下的第21条文被定罪者,将面对罚款不超过2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第二项突击行动于25日上午8时15分左右,在古来新港新村一家储存和非法处理电子废料(E-Waste)的工厂进行,并获古来市议会协助。
在行动中,执法人员一共扣留了15名人士,分别为:1名本地男子、1名中国男子、9名印尼男子、2名缅甸男子、1名孟加拉男子和1名印尼女子,年龄介于20至49岁。
古玛披露,执法队在现场也查获总值约4141万零824令吉的各种物品,包括:696吨锡、1万3000公升电池水、电子废料处理和熔炼设备、1290吨电池、18吨电子废料等。
他指出,上述所有扣押物品已交由柔州环境局展开进一步调查。
当局援引多项条文跟进调查此案,分别为:1969年∕63年移民法令第6(1)(c)(没有合法证件入境及逗留在大马)条文;1974年环境质量法第34A(没有向环境局提交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条文、第34B(非法处理电子废料)条文、第18(1)(未经批准营业)条文;2005年大马棕油局(执照)条例第5条文;古来市议会2019营业执照许可及工业微型法第3(1)(无照营业)条文及第49(2)(立即关闭无照营业场所)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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