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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透视

发布: 4:21pm 14/02/2025

警察

滥用权力

查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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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民 | 官大于民

柔佛透视(读者投稿)
文:斗民

总警长宣布警长级以上的警官有权检查民众的手机,民众不可以质疑警方这项权力。捍卫自由律师团则认为,总警长这项声明在法律上是错误的。

其实,不管是不是错误,从过去的实际经验,大家都知道执法人员是常发生的事,升斗小民只有无语问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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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人员无视法律条文的制约而滥用权力,导致大多数民众在强权下无法反抗,否则极可能会被安上阻差办公或其他的罪名。

警务人员在执法时必须有法律依据,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事,但是民众面对的是具有“官权”的人物,就算他们在执法时未依法行事,普罗大众如何与官斗?

法律的制定在于订立社会行为规范,不论是官是民都得遵守,可是社会上的现实“规范”却是官大于民,民众保护自我的基本权利在强权下受到侵害却难于抗争。

在这种情况下,有效的监督机制或民众有一个可即时申诉的管道,该是唯一可以维护法治的途径。

也许,捍卫自由律师团可以在各地设置一个“救援”管道,以及时协助遭遇强权的弱势民众,实实在在地为民捍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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