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坡10日讯)在祈祷所非礼2名女童及给1令吉“遮口费”的59岁印北访客,今日在案件过堂时再度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5000令吉保外候审。
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将此案展期至3月18日再过堂,并谕令被告必须把护照交给法庭保管,在保释期间不得骚扰受害人,每月必须到警局报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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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赛法鲁克依纳比沙喜共面对2项控状。第一项控状指他于2015年1月4日下午6时20分,在昔加末甘榜岭加的祈祷所触摸11岁女生的私处。
另一项控状指他于上述日期、时间及地点触摸14岁女生的臀部。
其行为皆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项(肢体性侵)条文,并可同一法令第14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被告今早在印地语翻译员的协助下,表示明白控状内容及认罪后后果。他否认有罪后,通过律师阿梅尔安华要求法庭开庭审讯。
此案由奥斯曼阿凡副检察司主控。
案情显示,2名受害女生与一名男生于案发时,到祈祷所附近的游戏场玩耍,并到祈祷所喝水解渴。
刚好在附近的被告趁机趋近2名受害者,伸手触摸她们的私处和臀部,并每人给予1令吉,被告的行径被在场的男生看在眼里。
当受害女生回家时,她们的父母追问1令吉的来历,两人才透露被陌生男子性侵的遭遇。
2名受害人在父母的陪同下向警方报案,被告于当天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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