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7日讯)流浪汉涉嫌在大庭广众触摸妇女的臀部被控。被告今日否认有罪,获准以2500令吉保释。
被告达米兹(54岁)今日在麻坡第2事庭女推事法汀面前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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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批准被告以2500令吉保外候审,并将此案择订于2月24日过堂。
控状被告于今年1月21日晚上11时30分,在麻坡峇吉里麦当劳的楼梯走廊,使用暴力触摸24岁巫裔妇女的臀部,牴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条文 。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或打鞭,或两者兼施。
被告虽获得法庭允准保释,但因没有钱缴付保释金,因此被警方暂时扣押在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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