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讯)一对情侣分手后闹不愉快,男子上门质问前女友,甚至动手掌掴她,扬言让她承受地狱之苦,继而强奸她。
《新明日报》报道,26岁被告共面对5项控状,包括强奸、性侵、蓄意伤害他人以及恶作剧,他今早承认3项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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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是当时20岁的前女友,为保护受害者,新加坡法庭谕令当地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据案情,两人在2020年3月透过交友软件结识。
交往不到1年,期间被告对受害者施暴,如掐脖子和打她。受害者渐渐无法承受,在2021年5月分手,也交了新男友。
被告虽知情,但还继续联系受害者。
同年8月21日,受害者通知被告,称两人还可以做朋友,但被告不应再传短息给她,并在社媒屏蔽被告。
被告不满,直接上门质问她。
当时,受害者跟家人关系不好,她搬去跟阿姨和外婆同住。
阿姨不知两人已分手,让被告入屋。
被告直接进入受害者的房间,质问她为何屏蔽自己,并夺走她的手机,不让她通知新男友,也锁门阻止她离开。
质问过程中,受害者缄默不语,令被告更加愤怒,认为受害者故意不回答。
被告于是把受害者推倒在床上,跨坐在她身上多次掴掌质问:“你为什么要逼我这么做?”
受害者被打时哭泣。被告强吻她后强奸她。
受害者多次挣扎,尝试推开被告,但最后感到无助而放弃。
被告事后声称要让受害者承受地狱之苦。
强奸后,被告竟跟受害者说要复合,还称他这么做是为她好。
不过,受害者称要见朋友,打发被告离开。
被告接受调查时说,是受害者刺激他,称健康的沟通方式没用,才选择强奸受害者 “教育”她。
“她只是静静看着我。她就不能学会说出口,说出‘我要你住手’,这是教育的一部分。”
监10年又6周 鞭打9下
受害者本来没想要报警,但被告10月15日再次不请自来,遭到阿姨阻止。受害者隔天才决定报案。
控方说,被告在受害者唯一的庇护所强奸了她,造成受害者无法磨灭的伤痛;被告过程中不断责怪受害者,加重对她的伤害。
控方也说,为了被告好,应该严惩让他有时间反省,“教育”他所有行动都有后果。
被告代表律师陈俊良和黄国彦求情时说,被告情绪失控,并非想怪罪受害者,如今已展露悔意。
法官最终判他入狱10年又6周,以及鞭打9下。
担心被赶出家门 受害者未告知家人
受害者当天试图推开被告,导致对方的手臂和上半身留下抓痕。
被告案发一个多月后接受调查,抓痕仍可见。遭强奸后,受害者有超过1年的时间,无法表露出自己的情绪。
受害者说,她尝试说话时会感到一股莫名的阻力。
另外,她在大街上若看到跟被告类似的人,也会害怕得无法动弹。
至今,受害者家属还不知情,受害者担心家属会怪罪她,也怕被阿姨赶出家门,导致她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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